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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坚峰:扎根基层法庭 服务山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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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3-29

怀集县人民法院梁村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朱坚峰,自1995年5月进入怀集法院以来,一直扎根人民法庭工作,吃苦耐劳,默默奉献,公正清廉司法,获得了法院领导、干警、当事人的较好评价,多次受到省、市、县的先进表彰。2016年7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荣立“个人二等功”。


敢于担当 勇挑重担


在工作中,朱坚峰同志做到以身作则,勤奋工作,在庭室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对于疑难复杂、涉及群体性敏感类案件及新类型案件,能勇挑重担,发扬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工作精神,主动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早在2011年朱坚峰同志在冷坑法庭任副庭长期间,在县委政法委、公安机关、当地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协助下,成功调解了原告怀集县中洲镇A经济合作社诉被告怀集县中洲镇B经济合作社因村道受损而引发群体性的道路通行纠纷一案,为当地的平安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梁村人民法庭管辖五个乡镇,范围广,人口有30多万,多年前每年审结案件已超300多宗。2012年10月,朱坚峰同志从冷坑人民法庭再次回到梁村人民法庭工作,在审理较多新收案的同时,朱坚峰同志日以继夜迅速办结该庭室久拖未结的数十宗存案,让案件纠纷得以较快解决,梁村法庭的审判工作也因此较快转入良性结案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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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朱坚峰同志在大岗综治中心与调解人员联合调解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近年来,朱坚峰同志顺利审结了多宗涉及群体性、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成功调解原告郭某某诉被告某卫生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判决原告某农场因九十年代历经多个部门最终确权的土地被占用而起诉被告某经济合作社及有关人员返还土地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多宗案件,为创建和谐社会,为营造怀集公正平安环境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勤奋工作 司法为民


作为庭长,朱坚峰同志大部分时间都留在法庭,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起进行来访群众的立案咨询、审查立案的工作中,耐心接待当事人,对诉讼立案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给予适当的指导,让他们切实感受到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


由于承办的案件数较多,朱坚峰同志长年累月坚持每周六加班办案。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他除了日常的办案外,还要对庭室其他同事所承办的案件进行审核。2018年,梁村法庭全年案件高达452宗,在朱坚峰同志的带领下,在办案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两名法官办结案433宗,结收比100%,结案率95.8%,其本人在2018年审结案件188宗。2020年,朱坚峰同志个人审结案件达196宗,较好完成院党组下达的结案任务。


在朱坚峰同志的带领下,梁村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怀集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并先后在2015年2月、2017年1月,被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先进人民法庭”、“集体三等功”。2019年9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集体二等功”。在2020年,梁村人民法庭再次被评为怀集法院先进集体。


今年3月,朱坚峰同志服从组织安排,又转到凤岗人民法庭任负责人,开始新的工作岗位,继续他的“知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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