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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向困难执行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3-16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自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怀集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的独特优势,全面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5起生活困难执行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近20万元,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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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病弱老人提供经济保障


“还是党和国家好,还是法律好,有了这笔钱,我们以后的生活也能好一点了。”领到司法救助金后,卢叔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卢叔和老伴林姨今年都已经60多岁了,2009年,他们的儿子卢某在与罗某生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法院判决罗某生应赔偿卢叔夫妇人民币14万多元。因判决生效后赔偿款不到位,向怀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在调查中发现两位老人体弱多病,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中也无任何其他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这次的交通事故更令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时,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罗某生同样家庭困难,对赔偿款无履行能力。


为及时缓解两位老人的生活压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执行干警建议卢叔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向本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汇报了该案的执行情况。司法救助委员会经核实,案件确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向卢叔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单亲母亲重拾生活信心


2014年,梁女士的丈夫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子一女由她独自抚养。依照法院判决,祝某弟、刘某英应向梁女士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1万元,但因祝某弟、刘某英无能力赔偿,赔偿款至今未履行到位。梁女士每月2000元的打工收入难以支撑一家三口的生活所需,2020年9月,梁女士向怀集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同样独自抚养女儿的文女士也遇到了生活的难题。文女士的女儿经广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诊断患有心脏病,并被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诊断患有抑郁症,而文女士本身也因患病无法正常工作。2014年,文女士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为发生碰撞,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为应赔偿文女士交通事故损失款人民币14537.9元。但截至目前,张某为都无力赔偿。2021年1月,文女士向怀集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在收到梁女士和文女士的申请后,怀集法院司法救助委员会迅速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并拨付了相应的司法救助金。对于梁女士和文女士来讲,这些救助金无疑是雪中送炭,然而,比金钱更宝贵的是司法救助金传递的司法温情,在困苦的生活中,它点起情暖民心的明灯,照亮了她们的人生路。文女士在领到司法救助金后动容地说:“虽然这些年生活有太多的不如意,但法律的帮助令我看到了希望,现在我也经常鼓励我的女儿,不能灰心,一定要勇敢地走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考察时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总书记的重要论述饱含深沉的为民情怀,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对我们持续做好民生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近年来,怀集法院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持续不断地把惠民生的好事办实、办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让司法救助工作成为汇聚温暖人心的法治力量。


 怀集法院将继续坚持“扶危济困、救急救困”的方针,积极加大对符合救助条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力争更有效解决由于无法通过案件执行获得赔偿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难的问题,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彰显司法温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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