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怀集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的学历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学科、学历及相关经验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办公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不少于45字。
5、年龄要求: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宜任职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112号)。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怀集县人民法院招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3、个人征信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4、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请自行张贴报名表)。
上述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资格审查和打字速度测试:我院工作人员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电脑打字速度测试,电脑打字测试速度达到报考岗位相应要求(中文正确录入不少于每分钟45字),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聘程序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且打字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我院统一安排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等。笔试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考试开始10分钟后未到人员视为放弃笔试。
2、笔试结束后,由我院划定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并将入围面试名单进行公示。
3、面试。由我院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在笔试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考察聘用及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院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组织考察。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怀集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福利待遇 本科月基本工资2450元,大专月基本工资2350元,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90%发放,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规定晋升、工龄满一年享受年休假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同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5531454;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