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关汽车维修经验优先;
3、具备小型载客汽车驾驶资格(即持有C1驾照),且有5年驾驶相应车型的经历,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驾驶员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技能测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112号)。
3、报名要求:自行打印并填写报名表,持机动车驾驶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征信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上述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技能测试
场地、路面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驾驶技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
1、资格复审:对通过场地、路面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2、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场地测试、路面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4、考察聘用及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方面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怀集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此递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职位薪酬待遇
参照怀集县人民法院现有劳动合同制驾驶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报考人员应持“粤康码”绿码,经查验“行程卡”,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粤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院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怀集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5531454;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