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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践行法院担当——怀集县优秀调解员表彰暨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在县法院召开

  • 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2-05-16

为切实增强人民调解员化解社会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5月13日,怀集县优秀调解员表彰暨调解员培训工作会议在县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愿坚,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莫克彪,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奇天,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等出席会议。

会议对获得2021年度怀集县优秀调解员荣誉的同志进行了表彰,并颁发了荣誉证书。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对2020年以来怀集法院诉前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2020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目标,立足司法职能,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举措,构建起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两年多来,各镇(乡)诉前调解收案264件,结案217件,调解成功34件,调解成功率15.6%。法院大院调解中心诉前调解收案1890件,结案1776件,调解成功886件,调解成功率49.9%。取得了止争、止讼、止访的成效,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徐奇天表示,人民调解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希望全县各级调解组织要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多元解纷机制的职责;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要强化沟通联系,形成多元解纷的工作合力。

莫克彪要求,要充分认识新常态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措施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县、街道、乡镇、村(居)以及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网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介入影响辖区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联系群众的特点,不断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水平。加强对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认真总结和推广人民调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彰显人民调解工作的风采。

黄愿坚强调,一要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以及行业调解的相互衔接配合,形成诉前大调解格局,全力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二要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积极对接县、乡镇两级综治维稳中心,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主动对接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建立多发性类型化纠纷收案数据常态化通报机制。三要努力提升诉前分流化解成效,完善诉前引导分流机制,积极扩充调解员队伍,加强驻院律师工作站建设,加大对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四要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案例宣传发布和释法说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建立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五要着力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立案诉服工作科学量化评价体系,配足配优立案诉服力量,积极推广应用各类线上多元解纷平台,引导群众自觉把非诉讼方式作为纠纷化解首选。

随后,特邀调解员谢实弟以《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技巧促和解》、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梁有扩以《诉前调解工作中民间借贷类案件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为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授课。

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对其自身业务素质、工作能力的提高具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受益匪浅。

县法院调解中心、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员以及县消委会、金调委、婚调委、劳动争议诉调室、交通事故诉调室等行业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共7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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