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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23

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有关安排,结合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由本院组织招聘考试,现将具体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等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科目一:笔试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

考试题型: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

     科目二:计算机应用测试

考试时间:下午15:00-16:30

考试地点: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 (怀集县人民法院侧怀集县委党校内)

考试内容:听写测试、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测试

(计算机测试所使用的输入法,由考生自行选择拼音或者五笔输入法)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40时前到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报到,下午14:45时前到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报到。

     2、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参加科目一考试请提前15分钟进场,参加科目二考试请提前10分钟进场。

       三、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2、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要工具,不得携带皮包、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带物品须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机状态。禁止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作弊,不得影响他人正常考试。

     5、考试时间届满,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继续作答者视为违规。考试时所提供给考生的所有资料、答题纸,考生均不得带离试室,必须全部放在桌面上。

    6、考生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7、科目二考试后,考生须等侯对本人听写、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实操结果进行签名确认,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未经确认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该科目成绩作废。 

详情请咨询:0758-5531454    (政工科)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3日

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考试

编号

姓名

性别

考试编号

姓名

性别

01

莫家兴

男

11

李冰莹

女

02

严文浩

男

12

钟婷婷

女

03

文梓颖

女

13

严才城

男

04

黄泳霞

女

14

罗健斌

男

05

陈珮怡

女

15

黄国兴

男

06

李达荣

男

16

陈文德

男

07

谭晓文

女

17

盘梓良

男

08

莫小燕

女

18

郭素萍

女

09

温桂敏

女

19

黄小倩

女

10

陈日玲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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