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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8-23

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有关安排,结合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由本院组织招聘考试,现将具体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等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科目一:笔试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

考试题型: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

     科目二:计算机应用测试

考试时间:下午15:00-16:30

考试地点: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 (怀集县人民法院侧怀集县委党校内)

考试内容:听写测试、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测试

(计算机测试所使用的输入法,由考生自行选择拼音或者五笔输入法)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40时前到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报到,下午14:45时前到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报到。

     2、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参加科目一考试请提前15分钟进场,参加科目二考试请提前10分钟进场。

       三、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2、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要工具,不得携带皮包、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带物品须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机状态。禁止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作弊,不得影响他人正常考试。

     5、考试时间届满,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继续作答者视为违规。考试时所提供给考生的所有资料、答题纸,考生均不得带离试室,必须全部放在桌面上。

    6、考生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7、科目二考试后,考生须等侯对本人听写、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实操结果进行签名确认,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未经确认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该科目成绩作废。 

详情请咨询:0758-5531454    (政工科)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3日

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考试

编号

姓名

性别

考试编号

姓名

性别

01

莫家兴

11

李冰莹

02

严文浩

12

钟婷婷

03

文梓颖

13

严才城

04

黄泳霞

14

罗健斌

05

15

黄国兴

06

李达荣

16

陈文德

07

谭晓文

17

盘梓良

08

莫小燕

18

郭素萍

09

温桂敏

19

黄小倩

10

陈日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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