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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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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1-18


1月10日下午,我院邀请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有关刑事诉讼部门的领导和办案人员在五楼会议室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肇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沟通街接机制常态化、规范化,以更好地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开展交流座谈。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明飞,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僵等领导出席会议。我院刑庭、县检察院公诉科、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办案人员共20人参加了座谈交流。

会议先由何莉珍副院长向与会同志介绍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以及与公安、检察院协作情况。2017年,我院刑事审判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法院刑事审判庭与检察院公诉科、公安的刑侦、法制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简案快办,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不断完善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办案质效显著提升。2017年受理刑事案件362件,结案351件581人,结案率为96.96%,结收比为100.57%,其中认罪认罚简化程序审结297件365人,简化率84.62%;比去年上升了450%,当庭宣判77件81人,比去年上升了100%,当庭宣判率占所有案件的25.93%。上诉31件,比去年45件下降了31.1%,上诉案件中改判的有7件(改判的原因主要是出现新证据),发改率1.99%,案件质量和服判息诉率大大提高,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由于公检法三家密切沟通、互相协作,2017年刑事审判工作效果显著、亮点纷呈。如检察机关在移送起诉案件时,附了起诉书的电子版,方便了法官与书记员对案件基本情况的录入,保障了案件顺畅进入审判环节;部分疑难复杂的案件,检察机关提供了承办人员的案件审查报告,方便法官梳理证据、认定案情,提高了制作裁判文书的速度;检察机关尽可能在星期四之前移送案件,方便法院人员收案后能在送达期限内送达起诉书副本给被告人,确保案件庭审排期的时间,加快了审判流程的速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庭审中,法官对被告人身份核实从简,公诉人直接宣读证据名称,扼要说明主要内容,控辩双方简要发表量刑意见,凡是符合当庭宣判的,一律当庭宣判,提高了庭审效率;公安部门能够及时补充相关鉴定、积极履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为法院快速审理各类案件提供积极的帮助。

何莉珍副院长还指出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是证据审查不足。部分案件缺少被告人的前科材料和抓获材料,可能导致法院无法对多次犯罪的被告人从严处理,放纵了继发性犯罪。对于有的需要司法鉴定的案件,未按刑诉法规定附鉴定人完备的资格证明,导致有的案件证据上存在瑕疵;二是附案物品移送不齐全。有的案件随案的物品来源不清,未对相关物证进行梳理,部分与案件无关的物证也一并移送法院;三是赃款移送不规范。部分赃款移送未能通过银行转账移送到法院专门账户,有的案件移送现金,到法院处理时发现有假币。

何莉珍建议公检法三家加强沟通,发扬好的传统,好的做法,纠正不足之处,共同做好刑事审判工作。一是加强对两份文件的学习,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以提高办案的质量,公正司法,以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二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严格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发觉遗漏的及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带病起诉,物证、赃款赃物严格按照规定随案移送;在庭审方式上,建议检察院举证方向要明确,所举的证据要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并简要说明证明内容,与起诉书无关的证据不在庭审中举证,法院的判决书列举证据也要针对所查明的事实;三是公安部门对于所提供的鉴定意见必须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四是继续发扬公检法三家通力合作的优良传统,加强三家的沟通协调,对在办理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针对性解决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五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审判案件情况,达成对案件审判共识,确保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取得实效。

与会人员就如何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街接工作作了热烈的讨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明飞指出毒品犯罪案件由公安局尽快召集各派出所办案民警学习,由法院牵头对赃款、赃物移送问题制定规范文件;并提出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书不要在星期五或者节假日之前送达检察院;公安部门应加强同步录音录像等视频资料的收集,同时确保质量。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疆要求公安的办案单位要紧密配合两院的办案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遇到问题要多沟通,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街接工作的意见》和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肇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收集案件的相关证据。希望两院对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要多加提点。会议最后,公检法三家就规范赃款赃物移送程序、做好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材料收集工作、规范刑事鉴定意见以及案件移送有关事项等方面达成了初步意见。

通过联席会议的交流座谈,下一阶段,我县公检法三家将认真秉承“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通力协作,加强监督,提高刑事案件质效”的原则,强化信息交流共享,加强工作会商协调,定期轮流召集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证据收集、固定、审查标准以及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共建经常性、多层次的公检法配合协作机制,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高效、规范运转,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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