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调对接:让更多的纠纷解决在诉前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里,人们最怕的就是麻烦。
然而,在我院诉调对接工作室里有这么一个“不怕麻烦”的人,4月份以来,他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成功调解了4件案件。
他就是谢实弟,怀集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退休后,他继续发挥余热,被我院聘为特邀调解员。
“群众遇了麻烦找法院,可见社会的法律意识在逐步提高。群众来了,我们不能往外推,不要怕麻烦,要方便群众,真正帮助大家解决问题,这样才能赢得信赖!”谢实弟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
罗某与植某是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僵持不下。在调解过程中,谢实弟充分利用自身的办案经验,结合原被告双方的特点,采取“背对背”的交谈方式,寓情于理,分别向当事双方讲清利弊,最终成功调解成功。既让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又大大缩短了诉讼时间,提高司法效率。
我院为积极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制度,寻找适应性新常态下的创新性工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此,在县政法委协调下,统筹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总工会等社会力量,携手创建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民商事纠纷诉调工作平台,在各部门的积极参与下,选聘了社会各方人员作为调解员,这些调解员来自社区、街道、律师、法官等各行业。调解员实行值班制,参与相关纠纷的调解工作。谢实弟成功调解的4件案件中,包括2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件离婚纠纷案件,这些调解成功的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效果,其中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甚至当即调解,当即履行完毕。
诉调对接工作是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当事人发生纠纷,在起诉立案前,可以选择诉前调解,对于经调解员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诉讼费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而立案后的案件,如当事人同意调解,也可以移送到诉调对接室进行庭前调解,如调解成功,法院制作调解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室,能有效整合社会解决资源,在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当事人因直接对簿公堂而加深矛盾,又有利及时解决纠纷的同时,为法院工作做“减法”,是我院推动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