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2、具有怀集县户籍,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在165公分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中型载客汽车驾驶资格(则持有B1、A1或A2驾照),且有3年驾驶相应车型的经历,技术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未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驾驶员情形的。
二、报名和技能测试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 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怀集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3、报名方式:持机动车驾驶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场地、路面测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驾驶技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
1、资格复审:对通过场地、路面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按1: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场地测试、路面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报名人员须协助进行考察。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5、聘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月工资245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90%发放。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享受年休假、出差补助等(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758--5531454。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