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立案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决定,我院立案庭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我院立案庭有7名同志,其中有5名是女同志。一直以来,该庭秉承“热情服务,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站在大局的高度,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宣传和维护妇女平等发展政策,关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建功立业。
在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中,主动为妇女儿童释法答疑,排忧解难,帮助妇女儿童提高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特别是针对农村留守的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与妇联、律师、镇(乡)、村(社区)等联动开展司法救助,使她们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及时得到保护。
此外,在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中,积极推进乡村法制宣传、普法教育、禁毒、扶贫、扫黑除恶等活动,义务到乡村、学校巡回法律宣传,为留守儿童赠送书籍、学习用品;积极为贫困妇女儿童捐款捐物,解囊相助,雪中送炭,帮助她们重拾希望,树立信心,积极生活工作。
近两年来,该庭受理各类案件750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释法指引6000人次,审理各类案件200件,进社区、农村、学校开展普法宣传10次,为4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申请减免缓诉讼费20万元。在司法服务工作中撒播司法温情,贡献青春热血,深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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