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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向39名农民工发放执行到位工资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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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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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寒气袭人,院内暖意融融。1月9日下午,怀集县人民法院向2起执行案件涉39名农民工发放了执行到位的工资,5名农民工代表领取被拖欠的23万余元工资。该院用农民工的肯定和赞许为新一年的执行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怀集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罗剑,执行局局长莫能文出席了发放仪式。

据了解,被执行人廖某权从2016年开始,分别雇请来自四川、广西等省区的麻卡某合、盘某青、盘某胜等39名农民工在怀集县连麦镇、凤岗镇等地的多个山场进行造林工作。然而,造林工程结束后,廖某权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没有及时支付工资,并向麻卡某合、盘某青、盘某胜等人立下欠条,之后也没有支付。

多次讨薪无果的民工兄弟们迫于无奈,向怀集法院起诉主张权利。案件经怀集法院判决后,廖某权仍拒不履行。麻卡某合、盘某青、盘某胜等人于2019年先后向怀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怀集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廖某权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并采取网络查控措施,全面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除此之外,怀集法院还委托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廖某权在住所地的动产、不动产及其在村里财产情况进行调查,但反馈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

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国家立法要求严厉打击。由于此案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怀集法院无论是院领导还是执行人员对此案都高度重视,组织成立了专案小组,采取打破常规、特事特办的原则,务必让39名农民工在春节前全部领到工资!

执行人员苏少华、赖晓华通过实地考察,查询到被执行人廖某权联系方式。2019年12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廖某权被拘传到怀集法院执行局。迫于压力,他主动交代其拖欠盘某青、盘某胜、麻卡某合等39人二十多万元工资未付的事实,但仍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

12月31日,苏少华、赖晓华继续对被执行人廖某权进行法律宣传,一方面对他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失信后引发的后果,并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获刑七年》的案例,施加压力;另一方面从他也是农民的身份出发,重申了农民工的处境。同时严正告诫廖某权,如果还是执迷不悔,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依法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经过苏少华、赖晓华坚持不懈的努力,被执行人廖某权态度发生转变,认识到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保证尽快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并在当天委托其亲属向法院转账10万执行款。并写下保证书,承诺2020年1月5日前向法院支付余下的民工工资。

执行款到位后,怀集法院马上通知被拖欠工资的39名农民工前来领取。1月9日下午,农民工代表麻卡某合、盘某青、盘某胜等人终于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工程款。

“终于能安心过年了!”他们喜不自禁地说。

“劳动报酬权益是农民工最核心、最基本的权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予以高度重视,并为此专门成立以人社部、最高院、最高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旨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怀集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网络查控查询不到财产线索的执行困境,执行法官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巧用、善用、充分强制措施,并通过案件释法,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2天内迅速化解本案矛盾,助力案件顺利执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伟大的时代赋予执行工作不平凡的使命和责任,美好的年华唯有只争朝夕的奋斗者才能绽放出灿烂的光芒。新的一年,怀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努力拼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众志成城、凝心聚力,用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工作实绩书写更加壮丽的执行工作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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