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正判决追回20万元,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 由于当天梁有扩法官下乡,锦旗由梁村法庭庭长朱坚峰代为接收。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追回了20万元的损失!”6月12日上午,当事人陈某来到怀集法院梁村法庭送上锦旗,对法院公正为民的审判表示感谢和赞扬。
据了解,2012年10月,陈某委托梁某初帮忙办理矿山开采证。梁某初提出办证“找关系”需要20万元,陈某便以其于佛山市南海区的房产作担保,向朋友何某某借款20万元,交给梁某初代为办证。然而,梁某初收款后,不仅迟迟没有为陈某办理相关证件,还对陈某避而不见,且拒绝退还20万元给陈某。为了偿还朋友何某某的借款,2016年8月,陈某唯有把房产变卖还款。
事后,陈某向佛山市的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以案件属民事纠纷为由,不予受理。2019年6月,陈某辗转来到怀集法院梁村法庭反映情况,希望法院能受理案件。梁村法庭庭长朱坚峰接待了陈某,并根据立案登记制的有关规定立案受理。
案件受理后,交由法官梁有扩办理。梁有扩法官经过开庭认真审理后,发现本案中存在属经济犯罪的可能性较大。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被告梁某初对此不服,向肇庆中院提起上诉。肇庆中院维持一审裁定。
随后,南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联系到了承办法官梁有扩。梁有扩向办案民警详细介绍了本案案情,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在南海区公安分局办案民警的协调下,陈某终于收回了20万元借款。
梁村法庭在收到了肇庆中院退卷后,法官助理莫颖怡主动联系陈某,告知其可以退回诉讼费5400元,并为其办理了退费手续。
“我以为打官司一定要交钱的,没想到已经交了的诉讼费还能退回来!”陈某收到诉讼费退费后,既高兴又意外。为了表示对法院的感谢,陈某多次提出要向法院赠送锦旗。6月12日,陈某来到了梁村法庭,把一块写有“一身正气 执法为民”的锦旗赠予梁有扩法官。
法官提醒,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各项事务的办理越来公开透明。大家在表达诉求、解决问题时,务必通过正规途径解决,切不可迷信所谓的熟人关系“走后门”。对他人主动提出的用金钱“办事”,应提高警惕,以防被人钻空子,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