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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创新“诉源治理” 携手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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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8-11

怀集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关于“一站式”诉讼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创新诉源治理工作,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

建章立制 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1月初,怀集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下,在本县 19个镇、乡、(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设立诉前调解工作室,采用“法院+”模式开展诉前多元调解工作,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和各班子成员分别带领工作组成员奔赴五个中心镇集中对“诉源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和部署,同时举行网上立案、调解工作培训班,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今年6月,怀集法院与县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中共怀集县委政法委员会、怀集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讼服务多元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为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近日,在法院党组的部署下,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专委梁雁飞在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到光的带领下,联合19个镇、乡(街道)对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并对矛盾纠纷案件的调解技巧、证据的收集、送达地址的确认进行了巡回指导,并对岗坪镇综治维稳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一起合伙经营协议纠纷案件进行现场指导,成功将该案件化解在诉前,实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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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模式得到群众点赞

7月6日,郭某某与高某某、黄某某因合伙经营建筑材料问题发生纠纷,郭某某向怀集法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高某某、黄某某的相关银行账户及有关财产进行冻结、查封。8月3日,郭某某准备将写好的起诉状交到梁村法庭办理立案。该庭庭长通过与双方当事人初步沟通,征求双方意见,均有意向进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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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梁村法庭随即联系了岗坪镇党委副书记黎杜明以及司法所所长高愈辉,确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该镇诉前调工作室进行调解。该庭也安排法官和法官助理参与共同调解。通过法官释法以及人民调解员调解疏导,双方终于冰释前嫌,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合股经营协议》,并对店铺的经营进行结算,由高某某、黄某某向郭某某支付经营本金、分红、材料存货、机械设备等折价款等合计122000元,分期支付。

然而,郭某某担心对方不能如期支付款项。为了给调解协议书加上一道“保险”,该庭法官当场提供了法律指导,引导双方当事人申请了司法确认,给了当事人一个“定心丸”。

梁村人民法庭庭长朱坚峰指出,这起纠纷如果通过传统的诉讼模式解决,当事人还要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等额外开支,且起诉、开庭到判决生效至少需要数月的时间。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这一模式,当事人可“零成本”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省时、省力、省钱,得到当地老百姓给予充分的认可和点赞。

下一步,怀集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集中乡镇司法资源和综合治理优势,加快在镇乡构建诉讼服务平台,将法院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的职能触角延伸下沉,切实构建集诉前联调、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司法辅助和法治宣传“五能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最初始阶段。并将在19个镇(乡、街道)成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组成的诉前调解团队。由法官对基层矛盾纠纷疑难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和指导,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案件化解在基层。同时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会同县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此外,继续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省时、省力、省钱的多元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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