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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服务“六稳”“六保” 怀集法院执行到位37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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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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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要求,怀集法院执行局吹响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集结号,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得到兑现。日前,怀集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37名农民工终于拿回自己的劳动报酬款102154元。


2014年2月至2016年期间,黎某花等38名农民工在王某林开办的皮具厂从事皮制品工作,每天工资50元。期间王某林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工资迟迟没有得到兑现。2016年底,黎某花等38人向怀集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王某林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判决支持了黎某花等农民工的请求。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林仍拒不履行。2018年1月,黎某花等人遂向怀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怀集法院执行局快速向被执行人王某林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林拒收了执行通知书。执行干警依法调查了被执行人王某林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房产登记、车辆登记、土地登记情况,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另一方面,由于欠下多人债务,被执行人王某林避债出逃,一直下落不明,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2018年3月,怀集法院执行局决定把被执行人王某林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2018年4月,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林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账户内有存款收入,马上对被执行人王某林的存款进行冻结。


今年11月,怀集法院恢复对该案的执行。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搜查等执行措施,并积极联系被执行人王某林及其亲属,释明法理。


11月底,慑于法律威严,被执行人王某林亲属代王某林一次性将该案中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10万余元缴纳完毕。至此,本案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今年以来,怀集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服务‘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为重点,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当前执行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款”, 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用足强制措施,确保应结尽结。截至12月16日,怀集法院8个执行小组共受理涉民生案件212件,其中执结100件,到位金额195.35万元并全部发放给申请人。接下来,怀集法院将坚持树立依法、规范、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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