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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法官拒收礼,廉洁司法树形象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11-01

 

近日,我院凤岗人民法庭法官梁育珠拒收当事人礼品,主动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上交礼品,获得院领导及广大干警的称赞。

据悉,当事人邓某有一宗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案件由梁育珠法官办理,他是两被告之一,另一被告是某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因为涉及到肇事车辆有保险,能保证受害方的损失,作为被告之一的他希望办案法官能尽快处理,分清责任,让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支付理赔款后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他通过熟人打听到梁育珠法官的住处,于10月26日下午来到其家中,得知梁育珠法官在法庭上班不在家,便将价值约一千多元的金骏眉茶叶二盒、芙蓉王香烟一条、葡萄二串、苹果九个等礼物丢在梁法官家里后就离开了。

梁育珠法官回家发现邓某所送礼物后,立即将礼品交到院监察科,并请纪检工作人员将礼物退还给邓某。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寿侠同志立即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约见了邓某。邓某来到监察科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并一再强调,他只是希望梁育珠法官尽快办理案件,没有别的意思。李寿侠组长听完后,向其解释法院的办案纪律,并告知其法院的每一件案件都会依照法律和审限办理,办案法官是不允许收受当事人的礼品或礼金。邓某听完李组长的耐心解释后,将礼品收回,对梁育珠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办案赞不绝口,并对怀集法院严格执行各种廉政规定表示赞许。

法官拒绝的是歪风邪气,坚持的是职业良知,换来的是群众满意,彰显的是公平正义。只有在工作、生活中时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永葆清廉本色。我院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拒收当事人的礼品,体现了人民法官始终牢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维护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了怀集法院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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