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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放日观后感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12-10

       

 

编者按:12月4日,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的氛围,我院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活动。怀集一中组织了初二级70名学生前来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学生们极为震撼,纷纷写下观后感。现摘录几篇较具代表性的作文选登。文中除纠正个别错别字以及不当称谓外,其余均为原文照发。

 

                                                                          法院开放日观后感

 

 

第二篇(学生张舒琪):

法院,一个代表公平与正义的地方。我们光是站在几十级台阶之下,望向那个庄严的大门都能感受到它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那挂在建筑顶处的国徽仿佛是一双眼睛,就像做了坏事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要为自己所做所为负责!

今天,我和同学们得到了去参观法院的机会,大家都充满了兴奋与好奇。工作人员领着我们走进了审判庭,进到里面后大家不约而同地保持安静,悄悄地坐下听庭审。正在接受判决的是一名吸毒人员,他自己开了玉器加工厂,本应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却因吸毒被捕,让家人一直为他担心。在审判过程中,经过法官的提问与教育,他曾一度落下了悔恨的眼泪。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最终法官经过量刑,判决其一年的有期徒刑。庭审结束后,我明白了法律的一个重要的意义,那就是为了把每个人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而我也坚信人之本善,世上没有绝对的坏人,法院给了他们这样一个改过自身的机会。

然后我们可以上前坐上审判台,亲身体验做法官的自豪,领悟法律的神圣。我们还去参观了法院的各个部门各个办公室,里面摆放着一件件逮捕罪犯的器械,一叠叠的宗卷案件,在工作人员的详细介绍下,让我们体会到了他们工作的不易,明白了他们身上肩负的重大责任!让我们顿时起敬!

最后,在依依不舍之下,全班同学要结束参观回学校了。经过这次宝贵的参观学习,我们都了解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在心中不断地提醒自己做一个守法懂法用法之人,同时也埋下了自己长大后要成为一名出色法官的梦想种子!

 

 

第一篇(学生黎嘉烨):

201444,埋头算数学题的我,突然听到班主任说“今天是怀集县人民法院开放日活动,我们班去法院参观学习。”“耶!”班里沸腾一片。

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在巷与巷之中穿梭,终于到了目的地——怀集县人民法院。在书记员的公布法庭纪律后,审判长与另外两位陪审员分别进入了审判庭。“啪”,法槌敲击后,正式开庭。这是关于藏毒、吸毒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年纪轻轻,却有一个恶习——吸毒和藏毒。在某一次交易过程中,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在一间民房中捉捕。在法庭上,被告人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还留下了后悔的眼泪。但这是法庭,一个公正、庄严和神圣的地方,做了违法的事情,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并非一句“我知道错了”就可以当成一切都没发生似的。最终,被告人因非法持有毒品和吸毒的罪行,被判罚款5千元,有期徒刑一年。

旁听完后,我不禁深思,每一个人的青春那么短暂,为为什么不让一些有意义的事去充实自己呢?而为什么去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到最后才知道领悟,才后悔?要知道,现实中可是没有后悔药买的。我们要把握好自己的青春,遵纪守法,学会冷静思考、分析,让我们的青春过的精彩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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