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的公告
为加强对来自疫区人员的精准管理,遏制疫情扩散,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怀集县落实“网格化”疫情防控实行“四个一”排查机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城区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排查时间
时间从2020年2月2日起。
二、排查对象
怀集县城区所有住户居民、现在怀集居住或来怀集的外地朋友。
三、排查内容
对以下6种类型人群进行排查:1、疫情发生地来肇人员;2、曾在疫情发生地逗留、途径的肇庆户籍人员;3、外地籍途经疫情发生地来肇人员;4、亲密接触者;5、非当地村(小区)常住居民临时来肇人员并进入该村(小区)6、村(小区)常住居民曾离开肇庆”等。若有以上情况的由排查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后填写好相关表格。
四、工作要求
(一)、县城区各网格成员单位干部职工,怀城镇、社区干部作为这次排查的工作人员,到所在网格的社区参与“网格化”疫情防控排查工作。
(二)入户排查工作必须全覆盖,做到不漏村、不漏区、不漏户(楼)、不漏人。
(三)全民动员,全民参与,让我们共同全力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县城区广大居民群众、来怀的各位朋友要积极配合这次疫情防控排查工作,配合工作人员入户做好资料采集工作,做到有问必答,不漏报、不瞒报;对拒不配合,有瞒报、甚至干扰、阻挠排查工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对触犯刑法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怀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