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肇庆的您 这些复工复产、社区及农村管理必备条件,你要知道!
各行业复工复产“必备”
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4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企业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企业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企业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7.企业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8.企业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9.企业厂区工作场所通风设施必备。
10.企业厂区重点部位每天一消毒措施必备。
11.企业厂区员工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2.企业厂区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3.企业中央空调、电梯消杀措施必备。
14.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工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海祥/13827516686、2723978
制造业加工车间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4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工作人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工作人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工作人员分散居住、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7.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工作人员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及做好工作服清洗保洁必备。
9.工作人员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0.安全防护和安全通风措施必备。
11.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2.加工车间、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定时定期清洗消毒措施和清洁消毒标识、工作记录必备。
13.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必备。
14.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工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海祥/13827516686、2723978
水产养殖场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业16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员工分散用餐必备。
8.进入养殖场人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9.进入养殖场人员分流疏导措施必备。
10.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养殖场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2.水产物料器皿、器械等重点部位(把手、接触面)消毒措施必备。
13.货物(含水产品)交收人员零接触必备。
14.禁止交易、屠宰、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必备。
15.水产大量异常发病或死亡等情况应急处置制度必备。
16.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苏少芳/13827574828、2208073
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5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保持工作服清洁必备。
7.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8.养殖场地、屠宰场内消毒措施及通风设施必备。
9.屠宰操作台、下水道口等重点部位加强清洁、除垢、消毒必备。
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必备。
11.畜禽养殖场、屠宰场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2.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禁止交易、屠宰、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嘉讯/13824603691、2837160
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期间经营16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从业人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从业人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从业人员分散营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进入市场人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8.限制进入市场人员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9.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0.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市场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2.落实“1110”制度必备。
13.公共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4.禁止交易、屠宰、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必备。
15.食品安全检测必备。
16.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 国营
指导监督单位:市国资委
联系人/联系电话:全朝晖/13827553828
● 民营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丽萍/13824633763、2810201
饲料生产车间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4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分散居住、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7.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9.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0.原材料、产品装运人员零接触,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进出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在册措施必备。
11.车间设备重点部位(把手、接触面)清洁消毒,无污垢积存措施必备。
12.车间防鼠、防鸟,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分类存放措施必备。
13.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4.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伍荣健/13602990833、2837160
食品加工车间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5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分散居住、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7.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9.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0.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1.食品加工车间、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工作服等使用前后清洗消毒措施和清洁消毒标识、工作记录必备。
12.食品加工车间保持空气流通措施必备。
13.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4.严禁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原料加工经营食品必备。
15.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工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海祥/13827516686、2723978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5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建筑工地封闭管理(人员对外零接触)必备。
4.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5.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6.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7.员工分散居住、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8.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9.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10.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1.建筑工地员工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2.工地宿舍、室内办公场所、施工场所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3.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4.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5.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邱世洋/13802492832、2232758
矿场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11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7.员工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8.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9.宿舍、室内办公场所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0.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1.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资源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灿/17665052978、2890381
大型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期间营业21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7.员工佩戴口罩、手套上岗,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必备。
8.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9.货物交收人员零接触必备。
10.消费者进入商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必备。
11.限制消费者进入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12.取消试吃促销活动必备。
13.员工与消费者保持1.5米以上距离,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4.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5.商场(超市)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每天营业前必消毒)及通风设施必备。
16.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7.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8.扶梯、购物车(篮)、储物柜等常用公共物品消毒必备。
19.商场(超市)附属的各类娱乐场所、培训机构暂停开放必备。
20.禁止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必备。
21.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黎娟/13822602868、2322026
销售门店疫情防控期间营业17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办公、佩戴口罩必备。
7.员工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8.顾客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9.引导顾客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0.店内顾客分流疏导措施必备。
11.员工与顾客交流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必备。
12.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3.门店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每天营业前彻底消毒)及通风设施必备。
14.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5.中央空调等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6.禁止聚集性促销活动必备。
17.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曾宝东/13560908711、2313252
便利店(小商店)疫情防控期间营业12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8.便利店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空调管控措施必备。
9.进店顾客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必备。
10.员工服务顾客时保持距离,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1.店内顾客分流疏导措施必备。
12.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玲/13902369776、2738065
药品零售门店疫情防控期间营业15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上班前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和佩戴口罩必备。
6.员工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7.顾客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建议就医)和佩戴口罩必备。
8.店内顾客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9.顾客排队购药需间隔1.5米以上距离,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0.顾客购药病情询问、指导用药必备。
11.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2.店内通风设施必备。
13.店内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增加频次)措施必备。
14.店内药品进出库、销售登记和药品储备必备。
15.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莫宗林/13824635033、2810417
外卖业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1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外卖配送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外卖配送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外卖配送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外卖配送员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外卖配送员取货及派送无接触必备。
8.外卖配送员的交通工具及盛放食物的容器定时消毒必备。
9.外卖平台下线无证餐饮店、野味餐品必备。
10.引导顾客优先使用电子支付必备。
11.防控宣传及健康教育措施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晓华/13827570809、2810632
理发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开业复业16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监管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上岗前检测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和佩戴口罩必备。
6.员工分散用餐必备。
7.顾客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不提供服务,并建议其就诊)和佩戴口罩必备。
8.场所内限制顾客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9.接受服务的顾客座椅间隔1.5米以上距离,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0.服务完毕座椅、地面“一客一清扫一消毒”必备。
11.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发工具“一客一用一消毒”措施必备。
12.毛巾、围布等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措施必备。
13.快速消毒液、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4.场所通风设施必备。
15.场所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增加频次)措施必备。
16.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卫健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树庭/13827553011、2201551
快递业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2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从业人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从业人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从业人员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从业人员与客户交流、交接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必备。
8.限制进入快递营业点客户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9.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0.快递营业点、分拣仓储点、投递运输车辆等定期消毒、通风措施,快件邮件消毒措施必备。
11.引导使用智能投递箱、预约投递、定点投递等方式派件,错峰派件措施必备。
12.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召军/13727291912、2588961
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开工复业18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分散居住、上下班“两点一线”管理必备。
7.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9.用餐客人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10.用餐客人错峰接待、等待(必防聚集),单人单桌(登记信息,确保可追溯)必备。
11.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2.单位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开业前全面彻底消毒)及通风设施必备。
13.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4.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5.餐具及外卖送餐用具消毒、“无接触送餐”必备。
16.餐厨垃圾(剩余物)合规处理必备。
17.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必备。
18.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梁晓华/13827570809、2810632
商业写字楼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6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7.员工分散办公、佩戴口罩必备。
8.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9.进入商业写字楼的其他人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10.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写字楼及各承租区域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及通风设施必备。
12.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4.商业写字楼附属的各类娱乐场所、培训机构暂停开放必备。
15.禁止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必备。
16.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沈剑波/13929887388、2761801
酒店宾馆疫情防控期间开业19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6.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7.员工佩戴口罩、手套上岗,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必备。
8.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9.经营场所(办公室)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0.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清洗和消毒措施必备。
12.公共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客房每天消毒,退房后及时清洁和消毒必备。
14.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5.客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登记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发现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及时报告)必备。
16.员工与客人交流时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必备。
17.暂停开放酒店宾馆内会议室及其他娱乐、健身、美容(体)等配套设施必备。
18.餐厅执行餐饮服务单位开工复业指引必备。
19.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 星级以上
指导监督单位:市文广旅体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范海继/13929898278
● 星级以下
指导监督单位:市商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吕达豪/18026193600、2322885
出租屋疫情防控期间管理8个必备
1.明确出租屋主主体责任、居委(村委)监管责任必备。
2.出租屋纳入网格化管理必备。
3.新入住租户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社区报到、“悠美肇庆”健康档案登记(须含14天清晰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来自或从疫情高发地返回的租户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大数据摸排重点人群情况(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必备。
6.单人单间必备。
7.禁止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必备。
8.保持出租屋室内卫生整洁和通风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穆占欣/13527026885、2280601
创客空间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2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错峰上下班、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7.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8.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9.创客空间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公共接触物品等部位清洗消毒措施必备。
10.创客空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措施必备。
11.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2.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住建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沈剑波/13929887388、2761801
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7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7.避免员工集中开会、集体培训必备。
8.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9.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0.办公场所、营业场所范围内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1.营业问询台、服务台、自助设备定期清洁消毒并配置洗手消毒液必备。
12.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客户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14.营业场所内限制客户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15.客户须间隔1.5米以上距离措施必备。
16.引导客户利用自助设备办理业务、减少现金使用措施必备。
17.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金融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黄珊珊/15986946133
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期间上班19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干部职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干部职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干部职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干部职工分散办公、佩戴口罩,窗口单位干部职工佩戴手套必备。
7.进入大院(办公楼)体温检测及外来人员登记必备。
8.限制使用电梯、鼓励使用步梯措施必备。
9.避免集中开会、集体培训和提倡视频会议、小型会议,会议室、办公室座位设置间隔1.5米以上距离措施必备。
10.无纸化办公、不得串岗措施必备。
11.合理使用空调(全新风运行)和改善通风措施(首选自然通风)必备。
12.尽量少接触公共物品,干部职工洗手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3.食堂每天三次消杀,干部职工错峰错时用餐、分散用餐、打包用餐措施必备。
14.会议室、楼道、电梯等重点部位每天消毒三次,卫生间加强通风和清洁消毒频次措施必备。
15.下水道、化粪池定期投药措施必备。
16.内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措施必备。
17.公务用车(工作用车)每使用一次消毒必备。
18.临时医学观察点必备。
19.鼓励步行、骑车或自驾车上下班,尽量避免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直工委
联系人/联系电话:冯星/13827577166、2233460
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全封闭管理18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严格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资物品交接双方零接触,坚决切断外部传染源输入通道),“三班制”和领导带班值守必备。
4.设立隔离观察点和临时医学观察室必备。
5.新监管对象和外出归来人员落实14天单独隔离必备。
6.监管对象、工作人员健康档案(须含14天清晰活动史、接触史,新监管对象须核查30天轨迹)必备。
7.监管对象、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监管对象、工作人员分散居住、佩戴口罩措施必备。
9.监管对象、工作人员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0.严禁监管对象、工作人员聚集性活动(室内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必备。
11.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2.环境卫生清洁、重点区域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措施必备。
13.住宿场所每天清洁消毒、通风必备。
14.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5.衣物、床上用品等集中规范洗涤消毒必备。
16.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7.机构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8.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措施必备。
● 看守所、拘留所等
指导监督单位:市公安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成勋/13922624896、2962240
● 强制戒毒所等
指导监督单位:市司法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垂添/13600221082
养老、福利、救助机构疫情防控期间管理18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严格实施封闭管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物资物品交接双方零接触),领导值班值守必备。
4.设立隔离观察点和临时医学观察室必备。
5.新接收人员及外出归来人员落实14天单独隔离必备。
6.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健康档案(须含14天清晰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7.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服务对象、工作人员分散居住、佩戴口罩措施必备。
9.工作人员错峰错时、分散用餐及服务对象送餐必备。
10.严禁服务对象、工作人员聚集性活动(室内活动场所暂时关闭)必备。
11.洗手消毒设施和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2.环境卫生清洁、重点区域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措施必备。
13.住宿场所每天清洁消毒、通风必备。
14.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5.衣物、床上用品等规范洗涤消毒必备。
16.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部位消杀措施必备。
17.机构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8.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措施必备。
● 养老、福利机构
指导监督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莫园生/ 13922633986
● 救助机构
指导监督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欧子龙/ 13435810618
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场疫情防控期间运营22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佩戴口罩、手套上岗,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必备。
7.员工与乘客交流时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必备。
8.进入站场人员佩戴口罩必备。
9.进出站场人员体温检测并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必备。
10.分散候车和限制乘客人数等避免人员聚集措施必备。
11.员工及乘客分散用餐必备。
12.站场内餐厅执行餐饮服务单位开工复业指引必备。
13.提供卫生饮用水必备。
14.排队人员间隔1.5米以上必备。
15.售票窗口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16.售票机配备免洗手消毒液并有用后消毒提示必备。
17.场所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治、灭鼠灭蚊等爱国卫生运动措施必备。
18.站场候车室、售票厅、工作人员办公室、电梯、楼梯等部位消毒及加强通风措施必备。
19.站场公共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和加强通风措施必备。
20.站场公共卫生间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21.消毒工作记录必备。
22.防控宣传资料播放、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交通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伍永国/13824636599、2789643
公共汽车及站场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5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佩戴口罩必备。
7.进入公共汽车站场,乘坐公共汽车人员佩戴口罩必备。
8.公共汽车内乘客人数限制措施必备。
9.公共汽车内司机与乘客间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乘客间隔就坐措施必备。
10.公共汽车内禁止饮食必备。
11.公共汽车站场范围内(含办公场所)消毒措施及通风设施必备。
12.公共汽车车厢、重点部位(座椅、把手等)清洁消毒(出车前完成)和清洁消毒标识、工作记录必备。
13.公共汽车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4.公共汽车内保持空气流通措施必备。
15.防控宣传资料播放、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国资委
联系人/联系电话:全朝晖/13827553828
渡口、渡船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3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从业人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从业人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从业人员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7.从业人员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8.乘客进入渡口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必备。
9.限制渡船内乘客人数,乘客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必备。
10.引导乘客优先使用电子支付必备。
11.保持渡口范围内定期消毒必备。
12.渡船、重点部位(座椅、把手等)清洁消毒和清洁消毒标识、工作记录必备。
13.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肇庆海事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琪/13600222152、6912808转8840
出租汽车(网约车)企业疫情防控期间营运13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司机)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司机)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员工(司机)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司机)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必备。
7.经营场所(办公室)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8.“本车已消毒”标识、疫情防控宣传措施必备。
9.载客时员工(司机)和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饮食,保持通风必备。
10.司机与乘客间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必备。
11.引导乘客优先使用线上支付必备。
12.保持车厢内卫生整洁,每天一次全车清洁消毒必备。
13.重点部位(座椅、把手等)一乘客一消毒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交通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赖晓瑜/13822681256、2721296
星湖景区疫情防控期间运营17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景区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工作人员必备。
4.景区室内、洞内景点以及密闭交通工具暂停服务必备。
5.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6.员工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7.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员工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9.员工错峰错时、分散用餐措施必备。
10.保持景区内环境整洁,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必备。
11.景区重点部位场所(售检票口、游客中心等)定期消毒、强化通风措施必备。
12.景区内游船、电瓶车等非密闭交通工具隔位乘坐、每班次消毒必备。
13.景区公共卫生间、下水道、化粪池清洁消毒和定期投药措施必备。
14.游客实名进入景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必备。
15.限制游客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必备。
16.游客分散式游览,保持1.5米以上距离措施必备。
17.疫情防控宣传、健康教育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星湖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志强、李宝成/18929896333、13929868380
公共厕所疫情防控期间开放8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工作人员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3.工作人员中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4.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5.工作人员、如厕人员佩戴口罩必备。
6.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7.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8.便池、下水道、污水处理池(沉砂池)定期投药消杀措施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城管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丽梅/13822629599、 2203944
低风险地区农村管理14个必备
1.落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委会、村民小组责任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来肇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村委会报到,对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必备。
4.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体温检测卡口,佩戴口罩,凭“悠美肇庆”健康二维码或纸质通行证进出(同时对A、B、C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必备。
5.严格控制室内场所群众性活动、娱乐文化休闲活动必备。
6.复工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出租屋常态化排查管理必备。
7.巡查劝离群众聚集必备。
8.环境整治,重点场所(区域)落实清洁消毒责任人必备。
9.各类企业经营避免人员集聚必备。
10.畜禽圈养,及时报告疑似动物疫情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必备。
11.有序农作,分时、分散务农必备。
12.关爱服务村内弱势群体必备。
13.发挥农村党员、“两委干部”、退役军人等带头作用,群防群治必备。
14.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赖文林/13760005890、2837016
低风险地区社区管理13个必备
1.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主体责任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来肇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社区报到,对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必备。
4.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体温检测卡口,佩戴口罩,凭“悠美肇庆”健康二维码或纸质通行证进出(同时对A、B、C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必备。
5.各类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强指导服务必备。
6.复工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出租屋常态化排查管理必备。
7.严格控制室内场所群众性活动、娱乐文化休闲活动必备。
8.巡查劝离群众聚集必备。
9.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登记、告知、观察及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必备。
10.环境整治,重点场所(区域)落实清洁消毒责任人必备。
11.发挥社区党员、退役军人等带头作用,群防群治必备。
12.社区内弱势群体专人联系服务必备。
13.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颖雯/13160660056
中风险地区农村管理16个必备
1.落实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委会、村民小组责任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限制非本村村民进入(防疫情、保运输等岗位人员及运输防疫物资车辆随车人员除外)必备。
4.来肇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村委会报到,对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必备。
5.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体温检测卡口,佩戴口罩,凭“悠美肇庆”健康二维码或纸质通行证进出(同时对A、B、C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必备。
6.对出现可疑症状(发烧、咳嗽、气促等)的人员及时上报、登记必备。
7.民生必需商业主体限时营业,严防人员聚集必备。
8.禁止室内场所群众性活动、娱乐文化休闲活动必备。
9.巡查劝离群众聚集必备。
10.复工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出租屋常态化排查管理必备。
11.环境整治,重点场所(区域)落实清洁消毒责任人必备。
12.畜禽圈养,及时报告疑似动物疫情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必备。
13.有序农作,分时、分散务农必备。
14.关爱服务村内弱势群体必备。
15.发挥农村党员、“两委干部”、退役军人等带头作用,群防群治必备。
16.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赖文林/13760005890、2837016
中风险地区社区管理14个必备
1.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主体责任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限制非本小区居民进入(防疫情、保运输等岗位人员及运输防疫物资车辆随车人员除外)必备。
4.来肇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到社区报到,对疫情高发地来肇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必备。
5.实行网格化管理,设置体温检测卡口,佩戴口罩,凭“悠美肇庆”健康二维码或纸质通行证进出(同时对A、B、C三类人员分类管理)必备。
6.各类企业等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强指导服务必备。
7.复工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出租屋常态化排查管理必备。
8.禁止室内群众性活动,控制室内娱乐文化休闲活动必备。
9.巡查劝离群众聚集必备。
10.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登记、告知、观察及基本生活服务保障必备。
11.环境整治,重点场所(区域)落实清洁消毒责任人必备。
12.发挥社区党员、退役军人等带头作用,群防群治必备。
13.社区内弱势群体专人联系服务必备。
14.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民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颖雯/13160660056
来源 肇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