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扫黑除恶”督导组到县委组织部和马宁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图为督导组在县委组织部检查督导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根据怀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季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及部署,我院作为第二督导组在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的带领下,于2018年7月3日对县委组织部和马宁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情况进行督导。
图为督导组在县马宁镇督导检查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上述部门和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督导,主要对在组织机制、线索排查、宣传动员、台账整理与材料收集、活动载体、打击情况报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本次作为怀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次督导,与第一季度对六个县直单位和四个乡镇的开展督导工作的情况相比,被督导的县组织部和马宁镇能按照县扫黑除恶办及上级单位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收集和打击情况等四个方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被督导的单位及乡镇领导班子能够重视并建立相关机制,指导下属单位成员积极推进;二是推进工作资料基本能按照督导细化表要求收集。三是活动载体丰富多样,操作性趋于实用,便于人民群众“动起来”。
督导检查中还发现被督导的县直单位及乡镇仍存在一定问题:被督导的县直单位及乡镇普遍仍存在问题:一是总结会议召开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半年工作成果;二是宣传信息方面,信息上报和采用数量远远不够,简报数量少,没有向相关单位报送;三是线索排查力度不够,数量少,其中县组织部收集5条线索,马宁镇线索2条;四是工作资料台帐收集、整理不规范、不够细致。
第二督导组组长何莉珍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党中央部署下来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历时三年。通过此次督导活动发现被督导单位及乡镇存在一定问题,为了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持续动力。
何莉珍向被督导的县直单位和乡镇提出建议:一是明确扫
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定期召开阶段性会议,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县直单位及乡镇召开会议内容杂、多,在会议中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时,应当在会议纪要适当突显;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使用多方式、多样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方向逐步从渲染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转向扫黑除恶线索举报途径,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三是进一步收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资料、整理,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热情,避免出于形式走过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