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法院:调解先行 呵护未成年孩子健康成长
近日,怀集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解决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不仅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保障了未成年孩子的成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情要追溯到2001年5月,陈某和邓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于2003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二子。但二人婚后在生活上常因各种琐事发生争吵,感情逐渐有了裂痕。
近几年,邓某外出务工,陈某则留在怀集独自照顾三个子女。由于工作和疫情关系,邓某鲜少回家,二人常年分居两地,感情名存实亡。陈某向邓某提出离婚,并要求独自抚养三个子女。二人协商未果,今年5月,陈某向怀集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怀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案件后,初步认为此案适合诉前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诉讼服务中心迅速适用诉前调解程序把案件移送至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员黄金联接收了案件后,积极地与双方进行沟通,试图通过调解挽救两人的婚姻。然而,通过在调解过程中倾听了双方对婚姻生活的陈述及了解双方对待彼此的行为和态度,黄金联发现两人感情破裂已是不可挽回的事实,和好无望。
为尽量减少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调解员黄金联立马转变调解思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口,引导双方协议离婚。他向双方讲述了父母关系、家庭环境等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邓某和陈某应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处理二人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继续由陈某抚养,邓某则定期向陈某支付抚养费,案件圆满调解。
5月25日下午,陈某的哥哥陈先生请书法家写了一幅“诉前调解促和谐,热情服务暖民心”的书法作品,并制成牌匾赠予怀集法院诉讼调解中心,感谢调解团队帮助其妹妹及外甥开始了新生活。
父母离婚往往会给孩子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怀集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转变家事纠纷调解的司法理念,特别是对于涉未成年人的离婚纠纷案件,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将父母因离婚而对簿公堂对孩子的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并坚持从孩子角度出发,为未成年子女争取最有利的抚养条件和成长环境,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