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公告
根据《怀集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有关安排,结合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由本院组织招聘考试,现将具体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等相关事项
考试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
科目一:笔试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
考试题型: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
科目二:计算机应用测试
考试时间:下午15:00-16:30
考试地点: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 (怀集县人民法院侧怀集县委党校内)
考试内容:听写测试、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测试
(计算机测试所使用的输入法,由考生自行选择拼音或者五笔输入法)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8:40时前到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六楼会议室报到,下午14:45时前到怀集万科职业技术学校一楼电教室报到。
2、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参加科目一考试请提前15分钟进场,参加科目二考试请提前10分钟进场。
三、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以备核查。
2、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可携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要工具,不得携带皮包、书籍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带物品须存放在指定物品放置处。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移动电话必须处于关机状态。禁止吸烟、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答案、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作弊,不得影响他人正常考试。
5、考试时间届满,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继续作答者视为违规。考试时所提供给考生的所有资料、答题纸,考生均不得带离试室,必须全部放在桌面上。
6、考生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7、科目二考试后,考生须等侯对本人听写、Word、Excel办公软件应用实操结果进行签名确认,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未经确认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该科目成绩作废。
详情请咨询:0758-5531454 (政工科)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3日
附: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考试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考试编号 | 姓名 | 性别 |
01 | 莫家兴 | 男 | 11 | 李冰莹 | 女 |
02 | 严文浩 | 男 | 12 | 钟婷婷 | 女 |
03 | 文梓颖 | 女 | 13 | 严才城 | 男 |
04 | 黄泳霞 | 女 | 14 | 罗健斌 | 男 |
05 | 陈珮怡 | 女 | 15 | 黄国兴 | 男 |
06 | 李达荣 | 男 | 16 | 陈文德 | 男 |
07 | 谭晓文 | 女 | 17 | 盘梓良 | 男 |
08 | 莫小燕 | 女 | 18 | 郭素萍 | 女 |
09 | 温桂敏 | 女 | 19 | 黄小倩 | 女 |
10 | 陈日玲 | 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