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加强协调、加强沟通,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
我院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
在审委会会议上,对于被告人李某犯受贿罪一案,胡韶深检察长和黄明飞副检察长分别
通过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有利于加强我院在疑难案件或重大议题上,加强法院、检察院两院的协调与沟通。有利于统一法、检两院的执法观点,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有利于共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司法公正。
我院审委委员普遍反映,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确实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效果良好,以后应该进一步予以加强、沟通。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对胡韶深检察长应邀出席我院审委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认为检察长对我院的案件的处理结果的认可就是对我们审判工作的大力支持,也说明我们的法官在办案中是依法的、尽职尽责的。谢院长强调,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有利于加强交流、加强法律监督,以后两家要继续加强交流,将此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案件质量。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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