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民初1218号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1224民初1218号
梁进祥(男,1970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城南苍龙村委会新西村276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与被告梁进祥追偿权纠纷一案,一审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24民初121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如下:一、梁进祥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偿还代偿款28244.86元,并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28244.8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二、梁进祥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支付保险费1618.63元,并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1618.6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三、驳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0.01元,由梁进祥负担。梁进祥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910.01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一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
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1室;联系电话:0758-552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