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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打蔫”的花朵重放光彩

  • 来源:西江日报
  • 发布时间:2014-05-07 00:00:00

  
 

怀集县法院对未成年人审判以教育为主
让“打蔫”的花朵重放光彩

 

                     西江日报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任建新 罗淑慧 涂婉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挽救迷失的少年、让黯色花朵重放光芒,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法院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挽救失足青少年,让黯然花朵的青春重放光彩?是怀集县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庭一直探索的问题。

    怀集县法院多年来坚持用司法关怀呵护祖国花朵的成长,法院对未成年人审判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邀请在未成年人工作方面经验丰富的人员做人民陪审员,将民间智慧引入少年审判,维护未成年犯合法利益,让“褪色”的青春重放光彩。

   2013年,怀集法院受理未成人案件20宗,被判处未成年人罪犯28人,均依法进行减轻、从轻判决,其中15人被判处非监禁刑,非监禁刑率达53.57%。

【案例】

16岁贫困少年进邻家盗窃受刑罚

    2013年9月29日,16岁的阿斌趁与邻居儿子玩耍之机,藏匿于邻居家内,待邻居儿子离家后进行盗窃,盗得邻家493元。当晚,阿斌被公安民警人赃并获。

    在邻居们眼中,阿斌是一个性格较为内向,但勤力、孝顺、懂事的孩子。他细心照顾家中体弱多病的母亲,家里的农活也是他一个人扛起来。阿斌偷钱,走上了犯罪道路,对此邻居们惊讶不已。

    怀集法院刑事审判庭接到此案件后,刘红春庭长带领该庭的干警约见阿斌的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了解情况,得知阿斌是家里七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的,哥哥姐姐们都各自成家,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很难兼顾家里,也很少回家探望父母和幼弟。年迈的父亲又长年在工地工作,赚回来的钱也难以维持母亲的医药费,捉襟见肘的困境让阿斌初中毕业后没能继续学业,而是留在家里照顾老母亲,做农活维持生计。   “儿子犯罪我也有错,没能力让他好好上学受教育,我儿子很孝顺听话的,希望法官教育好他。”面对法官,阿斌的父亲一边拭泪一边说。事后,阿斌将偷来的钱如数归还失主,同时也得到失主出示的一份刑事谅解书,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鉴于阿斌在家平时的表现,给予从轻处罚。”

    “尽管家里有困难,咱们也不能做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呀;入户盗窃已经构成犯罪,必然要受到刑事处罚,因一时之利、一念之差而葬送前程,受牢狱之灾让年老的父母如何是好?人穷志不穷,人穷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的!”在合议庭审理时,法官对阿斌如此诚恳地劝导。“我非常后悔盗窃邻居的财物,我以后再也不做这样的事了。”阿斌边说边哽咽,非常愧疚自己的犯罪行为。

    合议庭综合考虑阿斌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及危害社会程度以及犯罪年龄、平时表现、自我控制能力等因素,由于被告人阿斌是未成年人,且是初犯,能如实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现,法院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被告人阿斌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

对未成年人审判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针对未成年人案件,一方面,怀集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合议庭会同公诉人、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依法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坚持寓教于审,在宽松而又不失庄严的审判环境中,消除未成年被告人对审判的抵触情绪,分析其心理历程,以达到呵护未成年人目的。同时,结合家庭教育情况进行庭审感化教育,讲明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敦促其深刻反思。这样,有效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挽救迷失的灵魂,鼓励未成年被告人勇于面对现实,让其重燃信心。另一方面,怀集法院还定期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对非监禁刑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了解其近况,引导其做好人生规划,帮助其重返社会。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回访工作自2013年实施至今,怀集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合议庭的成员进行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共46次,回访人数为17人。在走访和监管帮教方面的新尝试,始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体现了刑事审判庭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宽缓为主,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从而取得刑事审判中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

将民间智慧引入少年审判 维护未成年犯合法利益

    怀集县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合议庭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而人民陪审员则由在学校、妇联部门工作的,对未成年人工作较为熟悉的人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保证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能在审判中得以发挥。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时候,由于人民陪审员社会普通成员的特殊身份,且对未成年人工作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其特有的中立性和亲和力,由他们出面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释法说理,更有利于沟通,为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创造有利的条件。同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与观点,听取来自“群众中的声音”,有利于法官作出正确处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更好地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苏月连,怀集县怀城镇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也是怀集法院人民陪审员。她相对固定参加未成年刑事审判。去年,她参与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合议案件达15宗。面对一个因一时冲动而打伤人的未成年人的时候,苏月连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与该名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她以父母之痛为出发点,敦促其深刻反思,并鼓励该名未成年人勇敢面对未来,重返校园接受教育。最后该名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并表示愿意重返校园接受教育。因为有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帮教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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