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修改、完善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研讨会
10月26日,我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研讨会,讨论研究修改、完善《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院领导罗剑副院长、伍敏副院长,政工科黄美群科长及审委会蔡棣水专委参加研讨会。会议由罗剑副院长主持。研讨会还邀请了县委政法委、县社工委、县信访局、县妇联、怀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等有关维稳、信访部门的代表参加。我院部分业务庭室的负责人也参与了研讨。
《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是我院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新举措,自2011年9月试行以来,15宗启用社区听证工作机制的“骨头”案件,其中14宗得以成功解决,成功率达93.3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同志在视察我院各项工作时指示:“社区听证”这个创新经验非常好,竟然解决了大部分的疑难执行案件。请你们好好总结一下,争取在全市、全省推广。为了争取在肇庆市法院推广这项工作机制前修订完善,我院特邀请与社区听证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代表参与研讨。
《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是我院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新举措,自2011年9月试行以来,15宗启用社区听证工作机制的“骨头”案件,其中14宗得以成功解决,成功率达93.3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同志在视察我院各项工作时指示:“社区听证”这个创新经验非常好,竟然解决了大部分的疑难执行案件。请你们好好总结一下,争取在全市、全省推广。为了争取在肇庆市法院推广这项工作机制前修订完善,我院特邀请与社区听证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代表参与研讨。
各位代表队该工作机制的修订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县信访局副局长黎金进代表提出:应当将当事人在审判阶段的代理人或律师也应列为被邀请的代表,有利于当事人更好地从法律角度解决纠纷;县妇联维权部部长成水梅代表建议,在选取社区代表时应尽量考虑其对矛盾的化解是否具有积极作用而不应只注重其身份;怀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专职副主任莫校光代表建议,每次社区听证会应至少邀请一名公职律师参与听证,用于专门负责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使当事人更易于接受释法答疑。
研讨会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结束,共收集各位参会代表修改完善社区听证工作机制的建议10条。罗剑副院长表示,社区听证是我院为解决疑难执行案件的重要工作机制。我院将综合大家的建议、意见予以提炼,并整理提交院党组讨论决定后正式修订进《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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