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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5-25 00:00:00

谨遵公正、廉洁、团结、创新院训,狠抓队伍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获上级法院肯定,获得多项省级殊荣

我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粤高法[2013]142号文,表彰2012年度全省法院立功集体和立功个人,我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切实强化了审判职能,创先争优,大胆创新推出“法官挂点镇乡综上所述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听证机制化解矛盾机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落实“诉前联调”工作机制、推行主动执行机制、试行了以庭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综合审判机制等创新改革举措。多次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或嘉奖: 被省法院给予“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工作集体嘉奖”,20129月被省法院授予 “全省优秀法院”;2013年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以制度管理和建设队伍,使各项工作有章可遁。

我院班子成员紧紧团结在院长周围,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团结和谐,凝聚力强、执政能力强。班子带领全院干警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等一系列专项教育活动,队伍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巩固,服务大局意识、服务群众观念得到增强。结合实际,建立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定出风险点,落实层级防控责任;2012年又紧紧围绕廉政风险防控这一中心,建立具有自身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着力强化领导岗位风险防控、审判执行岗位风险防控和司法行政岗位防控。形成资金运行防控管理、纪律教育学习月、警示教育、廉政保证金、廉政档案、机关作风管理、人民法庭管理、审判督查、纪律巡查、审判和执行精细化等为内容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印制《怀集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每个干警1本,将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常态制定实施《加强机关作风管理规定(试行)》和《人民法庭管理规定(试行》,狠抓机关作风管理,对人民法庭实行“五天四晚”驻庭办公生活制度,实行纪律巡查、视频考勤等措施,转变司法作风,法院形象在群众心中越来越高,不仅本院干警对班子满意,而且得到了上级法院、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群众的肯定与好评。院党组非常重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结合自身发展、司法为民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并完善了50多项管理制度,编修《怀集法院工作规程》,实现事无大小均通过管理制度来规范,以制度管人、管理事、管行为。多年来,怀集法院每一个干警在履行职责时均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问题,树立良好的形象,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二、依法支持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维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妥善执结涉及国家重点工程的“二广高速”和“贵广高铁”征地拆迁执行案件1527户,除11户采取强制执行外,其余均通过做思想工作达成和解执行,占99.3%大量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参加“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2 审结“三打两建”刑事案件36件,结案率为100%,对涉案的66名被告依法作出严惩,结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两建”司法建议2条;三是运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和法官挂点镇乡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314件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启动诉讼联调程序,联调成功率100%;挂点法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处理79件,参与释法劝导化解简单矛盾纠纷79件,对38件经镇(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并及时开展重大敏感、尖锐矛盾案件排查化解活动,有效化解重大敏感、尖锐矛盾20宗,在省委第十一次会议和党的十八大召开过程中没有发生1起因法院裁判案件而到市、上省、进京上访的案件,得到了上级法院、县委、县府的充分肯定。

三、以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为抓手,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落实量刑规范化。在刑事审判中我院认真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定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的起点,然后根据犯罪数额、次数等,在起点上增加刑罚,确定基准刑;最后,如果有依法从轻、从重等情节,则通过“同向相加、逆向相减”的方法,调节基准刑,再综合全案的情况,确定宣告刑期。严格按照‘一案一被告人一罪一表’的要求编制量刑规范表,用量化的方法,对量刑起点、基准刑、以及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分别填写,量刑过程一目了然。二是试行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机制。我院制定实施了《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规程(试行)》,对审判阶段就已经经常闹访、缠访并一直延伸到执行阶段的案件;在执行阶段已经多次努力做协调工作仍无法和解或执行的,当事人又经常上访、缠访的案件等六种难执行的案件启用邀请社区代表听证机制,推进化解矛盾。至目前止,我院已对17件无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疑难执行案件启用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机制,16件得到化解,成功率94.1%,均得到较好化解,社会反响较好。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机制的经验得到了上级肯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同志在视察我院时对该项工作制度给予高度赞扬和肯定,并要求我院认真总结和推广。县社会工作委员会向全县各镇社会工作办公室进行经验推广,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其定为2012年全市法院重点改革报省院备案并向全市法院推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其作为经验信息报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我院将其确定为书记项目,并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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