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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暨培训会议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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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我院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暨培训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黄美群主持,院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剑,工会主席、立案庭庭长梁雁飞,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苏少雄等以及实施“倍增计划”后选任的19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全国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即“倍增计划”)。为了实现倍增目标,广东高院和广东省司法厅联合下发了《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要求从推动法治建设的战略高度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按照“倍增计划”,广东所有基层法院要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根据上级法院的这一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目前我院共有法官33人,人民陪审员14人。近几年来,我院每年结案数量近3000宗,人均结案接近100宗,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有效缓解矛盾,为推进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院于20139月份开始启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至20142月完成选任了19名人民陪审员。

会议召开前,我院首先组织了新任人民陪审员现场观摩了一场刑事案件庭审活动。该庭审由陪审工作经验丰富的原有人民陪审员陈毅同志参与陪审。通过观摩庭审,使新任人民陪审员对庭审工作、司法礼仪、审判技巧等方面有了全面的直观和了解,他们表示,参加这次庭审观摩活动很受启示,以后将认真学习诉讼程序,努力专研业务知识,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受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委托,罗剑副院长对我院下一阶段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部署。他指出,经过半年多的充分准备和紧张工作,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如期得到了全面落实,选任了来自我县各个部门和各个层面的思想政治过硬、道德品德良好和文化素质较高的19名人民陪审员。这是怀集法院审判活动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怀集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亮点。人民陪审制度的落实对推进我院的司法改革,促进我院的整体工作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罗剑对新任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人民陪审员应通过普通公民对司法权运作的直接参与来抵制司法专横和司法腐败,丰富法官在审查案件事实、具体适用法律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二是希望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了解民情民意,在陪审活动中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理、合情、合法;三是希望人民陪审员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四个作用”。即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执法、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要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要强化为民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来自学校,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做好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为法官在办理房地产、劳动争议、消费维权等纠纷案件中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努力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

同时,罗剑副院长希望新选任的19名人民陪审员与我院原有14名人民陪审员一起,同心同德、互相协作,并与法官紧密配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处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我院在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时,也会尽量提供便利条件,确保人民陪审员能够安排好本职工作。并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培训考核。从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司法礼仪、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考核,力争通过严格的教育和管理,确保人民陪审员圆满完成任期内的工作任务。

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苏少雄对人民陪审员在司法礼仪、审判纪律、陪审技巧等方面进行了培训。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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