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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金融”模式助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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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4-30 14:37:56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才能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怀集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机制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畅通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助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2019年12月,怀集法院与怀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调委)签订了诉调衔接工作备忘录,加强业务工作的交流和合作,整合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了充分发挥金调委行业调解组织的作用,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今年3月以来,怀集法院结合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多次带队走访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行长徐胜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探求建立健全更专业高效、更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实现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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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怀集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怀集县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对工作联络机制、诉调衔接机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派驻调解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出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等产生的纠纷,可通过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裁定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样具有执行力。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意见》的落地迅速为金调委提供了工作支撑。4月1日,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人老某某提着八个装有起诉材料的手提袋来到怀集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立案起诉被告蔡某某等人。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农商行一共移交了40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工作人员主动向老某某宣传讲解了“法院+金融”调解的相关规定及优势,委托代理人老某某经请示单位领导后同意将该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导入诉前调解阶段。


案件交由怀集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和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后,调解员逐一了解借贷户拖欠借款的金额、原因,并与他们进行电话联系,说明诉前调解的优点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风险及责任,对借贷户进行释法劝导工作,让他们自愿同意诉前调解。


在调解中,调解人员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部分借贷户因此无法按时还款。另一方面,大部分借贷户是用所购房产办理按揭借款,如果因为他们暂时拖欠借款就处理房产,容易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


为了促进社会稳定,维护金融秩序良好发展,调解人员本着既保护金融秩序又保护借贷人利益的原则,依次分批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的努力,这批案件在不到一个月已调解成功24宗,解决涉案金额达58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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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金融”调解模式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4月23日,农商行向怀集法院赠送了“勤政高效维护法律公平、诉前调解构建社会诚信”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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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怀集法院将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号召,努力践行“枫桥经验”,不断深化“公平、专业、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非诉化解工作,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努力缓和金融机构与消费者的关系,促进我县金融体系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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