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指示,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本院各项工作的实际,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
四、维护干警合法权益,认真听取、反映干警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做到下情上传和上情下达,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协助本院党委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组织干警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进本院精神文化建设,增强工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实现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
七、关心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干警给予积极的帮扶救助。
八、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整体水平,增强工会工作力。
九、协同院党委做好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鼓励他们爱岗敬业、团结拼搏,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加强工会经费管理,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怀集县人民法院工会委员会组织机构
本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共5名,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委员3名。
主 席:梁雁飞
副主席:李洪天
女职工委员:赖莉莉
经费审查委员:苏少华
工会委员:莫能文
工会常设工作机构:女职工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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