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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变相鬼秤缺“吨”少两,获刑!

  • 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4-06-24 10:31:52

“鬼秤”,是指经过非法改装的电子秤,常被不法商家用于“一键增重”。而在废旧建材回收行业,也出现了一种变相“鬼称”,不法分子利用遥控设备篡改地磅数据,企图“一键减重”,显示虚假物重并从中骗取差价。近日,怀集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地磅遥控”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28日,被告人梁某从甲公司处收购废铁,按照每吨2660元的价格进行计量。货车装车期间,梁某偷偷潜入地磅室,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遥控设备偷偷修改地磅数据。在工作人员未察觉的情况下,骗取甲公司6.386吨废铁,价值16792元。第二次装车时,因被甲公司工作人员察觉,梁某未能再次成功实施诈骗。

2023年12月6日,被告人梁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赔甲公司损失16678元。

2024年4月28日,被告人梁某再次赔偿甲公司的其他损失75000元,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在甲公司收购废铁期间,未经允许接触地磅控制台,趁人不备利用遥控设备控制地磅,使装载废铁的车辆过磅时,地磅秤显示的废铁比实际轻,由此造成显示数据与真实重量产生6.386吨的差距,从中骗取差价。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篡改地磅数据虚构重量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甲公司价值16792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因被告人梁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

最终,怀集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


利用地磅遥控器等“作弊器”篡改称重是违法犯罪行为,违法所得达到诈骗罪入罪标准的,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本案中,被告人梁某因贪图利益铤而走险,在交易中利用遥控偷改地磅数据蒙骗他人,事情败露后不仅要赔偿损失,还受到刑罚处罚,得不偿失,广大商家一定要引以为戒、诚信经营,勿因耍“小聪明”付出“大代价”。

回收废建材的时候,建筑公司、企业使用地磅称重前要做好地磅的检查、维护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过磅时让工作人员陪同监督,警觉有无数量异常等现象,谨防上当受骗,如遇诈骗行为要及时报警,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惩罚。

对于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电子秤计量不准等“缺斤短两”现象的,广大市民要提高维权意识,及时留存证据、保留购买凭证等,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公平、可信赖的交易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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