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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店员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为工伤?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11-08 00:00:00
    问:

  我亲戚在某体育品专卖当售货员,今年2月她下班走路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受伤,请问是否属于工伤?

                             
  答: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受到非其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算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可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也纳入了工伤保险的调整范围。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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