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民初2685号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24民初2685号
文荣华:
本院受理原告姚珊珊与被告文荣华(男,1993年10月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上郭居委会金龙一路二巷)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1.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已有两年,请求法院判令本人与被告离婚;2.双方没有固定财产,无需分割财产;3.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有对儿子的探视权;4.被告方不得骚扰原告的生活,不得骚扰原告方的所有人;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怀集县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综合审判庭(1)室 联系电话:0758-55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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