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执异66号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1224执异66号
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怀集至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至和建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24执异66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裁定如下:
一、追加深圳市特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粤1224执58号案的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深圳前海特辰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部分在248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驳回怀集至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申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怀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联系电话:0758-552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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