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民初1115号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1224民初1115号
黄育旺(男,1981年5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怀集县怀城街道黄岗村委会大沙村184号):
原告莫钢与被告黄育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1224民初111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如下:一、黄育旺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莫钢清偿借款本金23000元及利息35152元(利息已计算至2024年4月18日,之后以本金23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二、驳回莫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债务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6元,由莫钢负担178元,黄育旺负担1278元。黄育旺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本院缴纳案件受理费1278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一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
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1室;联系电话:0758-55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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