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民事诉讼指引3
十一、诉讼费缴费须知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 | |
标的金额 |
计算方法 |
1万以下 |
50元/件 |
1万-10万 |
2.5%-200元 |
10万-20万 |
2%+300元 |
20万-50万 |
1.5%+1300元 |
50万-100万 |
1%+3800元 |
100万-200万 |
0.9%+4800元 |
200万-500万 |
0.8%+6800元 |
500万-1000万 |
0.7%+11800元 |
1000万-2000万 |
0.6%+21800元 |
2000万以上 |
0.5%+41800元 |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离婚 |
一般情况 |
300元 |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 |
不另行交纳 | |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
0.5% |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
一般情况 |
500元 |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 |
不另行交纳 | |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1% | |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
0.5% |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案件 | |
类型 |
收费标准 |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
1000元 |
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
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
商标、专利行政案件 |
100元 |
其他行政案件 |
50元 |
(六)执行案件: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份额的 |
50元至500元 |
1万元以下 |
50元 |
1万-50万 |
1.5%-100元 |
50万-500万 |
1%+2400元 |
500万-1000万 |
0.5%+27400元 |
1000万以上 |
0.1%+67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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