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上旬,因欠款纠纷停产的广东省怀集县世倡水电站已经进入正常运转。就在半个月前的3月29日,怀集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该县凤岗镇龙凤村,为4000多名村民兑现了被拖欠了4年的土地补偿款。
“半拉子”工程背后的隐形欠款
世倡水电站,原来是伍某独资修建,当时占了附近凤岗镇龙凤、欧上、麻地、利汶4个村委会11个经济社村民的100多亩土地。尽管在2004年8月,水电站与怀集县农村信用社签订300万元贷款合同,但最后还是成了“半拉子”工程。无奈之下,伍某只好以80%的股权换来了莫某等6人合伙注资504万元。折腾了数年,直至2006年5月,电站才建成并上网发电。2009年8月,世倡水电站仅偿还贷款本金24万元后无力支付剩余贷款本息被农信社告上法庭,最终在同年12月被判限期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电站的上网电费极少,不足以短期内还清贷款,信用社遂请求拍卖抵押贷款的电站予以清偿。2009年12月,怀集法院依法查封了电站,经评估机构评估,电站的资产总额价值为400多万元。
“案情简单,但执行难度却超乎想象。”法官苏少华告诉笔者,当时拍卖抵押物水电站的公告一贴出就像捅了“马蜂窝”一样,麻烦接踵而来。先是莫某等6人不服,还自行将电站的变压器拆除,致使电站处于瘫痪状态。
更糟糕的是,电站停产直接触动了村民的根本利益:原来,当初4个村4000多名村民的土地补偿款56万元,水电站还一直欠着呢!眼看地被占了,钱也快打水漂了,村民们都着急上火、四处信访。
案件陷入了纠结。
水电站的命运和听证会的召开
“强制拍卖法律上完全可行,但势必在效果上打折扣。”苏少华认为,拍卖电站不但无法维护4000多名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导致其就此“瘫痪”。经法院认真研究案情,决定对该案暂缓执行,争取时间研究多赢方案。
“为什么不让各利益方来‘吵一吵’、‘辩一辩’呢。”该院院长谢天恩认为,真理越辩越明。于是,2012年10月26日,法院启动了《执行案件邀请社区代表参与听证工作机制》,该案成为召开社区听证会的第一个执行案件。
邀请的对象最大限度进行了考虑,包括县政法委、县人大、信访局、国土局、工商局、执行申请人、被申请人、电站合伙人、凤岗镇龙凤、欧上等村经济社社员代表以及村委会干部等都被邀请了。会议在法院进行,由罗剑副院长主持。
社区听证会就像一场激烈的辩论赛,当事人各方各抒己见。信用社要求立即兑现债权,村民要求保障土地补偿款的落实,莫某等六人要求维护其投入资产的合法权益。而社区代表们就劝导当事人,“大家现在已经坐在同一条船上了,荣辱与共,只有齐心协力尽快让电站恢复生产,各方的利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障,才能取得共赢。”
吵闹渐渐平静下来。听证会虽然没有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但各方达成了一个关键的共识:让电站尽快复产是最佳选择。
放水养鱼 发电机组重新运转
趁着听证会的东风,谢天恩、罗剑、苏少华都动了起来,穿梭在各当事人间开始了漫长的游说。为了平息矛盾,法官想了很多办法。意见很大的莫某等人再次被邀请回水电站“故地重游”。当他们看到,电站的引水渠因久不使用被淤泥塞满,非常痛心。
法官知道,水电站要重新转起来,投资人担心的是不断“滚雪球”的银行债务。
经过耐心细致的沟通,案件终于在申请执行人信用社作出重大让步的情况下获得突破。农信社愿意为了村民利益减免水电费。
各方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约定电站原投资人伍某拥有的电站股权全部转让给莫某等人,电站债务、所拖欠的土地补偿款由莫某等人负责支付;信用社仅收取尚欠的贷款本金276万元,放弃追收已经产生的贷款利息80多万元,并同意电站分十年偿还贷款,而且不再计算利息。电站要在30天内恢复生产,并在复产发电前优先支付30万元土地补偿款给村民,余下的3个月内付清。
随后,莫某等人立即投入资金,水电站的发电机组再次转动起来,发出轰鸣的声音。而第一批补偿金也按时到位。
“我们吵也吵过了,闹也闹过了,本以为这些钱是不能到手的了,看着电站瘫在那里我们也可惜啊。这是最好的结果!”村民伍某感慨地说,得好好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