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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南方日报半版刊登怀集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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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5-12

今年以来,怀集法院结合党史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12日,南方日报在A11版以半个版面刊登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肇庆怀集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怀集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亮点。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肇庆怀集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应有之义。今年来,肇庆怀集县人民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通过办结调结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化解一批信访案件、诉前调解一批案件、司法救助一批困难当事人、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等活动,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法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方面,怀集法院教育整顿工作与执法办案统筹兼顾,两不误、两促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按要求推进,并充分利用晚上、周末等时间开展集中学习,科学解决工学矛盾。通过政治教育、查纠整改等环节,干警的宗旨意识更加牢固,法纪意识进一步强化,能力素质有所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有序开展,1—4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566宗,同比上升44.87%。结案1347宗,同比上升32.45%,其中民商事案件结案数同比上升82.17%,结收案比74.05%,开展了“办结一批、调结一批、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工作,目前已经办结涉民生案件278宗,其中调解42宗、判决140宗、执结96宗;诉前调解推送479宗,结案394宗,调解成功181宗,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另一方面,怀集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学校等普法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法院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法官开展送法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10余场次,通过拓宽普法宣传活动渠道,不断提升群众自觉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近日,怀集法院发布了一批“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例。怀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介绍,聚焦群众司法需求,将为群众办实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践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下一步,怀集法院将继续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工作质效,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服务中有更大的获得感。


“法院+金融”助力金融纠纷高效化解


4月1日,广东怀集农村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人,提着八个装有起诉材料的手提袋来到怀集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立案起诉被告蔡某某等人。工作人员清点后发现,农商行一共移交了40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这么多的案件,如何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法院工作人员主动宣传讲解了“法院+金融”调解的相关规定及优势后,这名委托代理人将这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导入诉前调解阶段。


案件交由怀集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和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后,调解员逐一了解借贷户拖欠借款的金额、原因,并与他们进行电话联系,说明诉前调解的优点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风险及责任,对借贷户进行释法劝导工作,让他们自愿同意诉前调解。


调解人员了解到,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部分借贷户因此无法按时还款。另一方面,大部分借贷户是用所购房产办理按揭借款,如果因为他们暂时拖欠借款就处理房产,容易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


本着既保护金融秩序又保护借贷人利益的原则,调解人员依次分批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批案件目前已调解成功了30宗,调解成功率达75%,解决标的795万元。


这起纠纷的化解,得益于怀集法院一份意见的出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才能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2月,怀集法院与怀集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了诉调衔接工作备忘录。今年3月以来,谢天恩多次带队走访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与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行长徐胜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探求建立健全更专业高效、更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诉调衔接机制,实现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优势互补。


3月22日,怀集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怀集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怀集县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对工作联络机制、诉调衔接机制、信息通报交流机制、派驻调解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落实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指出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等产生的纠纷,可通过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裁定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一样具有执行力。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金融”调解模式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诉讼成本。案件办结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怀集法院送来了锦旗。


在线调解跨国离婚纠纷不到一周妥善解决


4月8日,吴女士来到怀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离婚事宜。据了解,吴女士与丈夫王先生于2010年4月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从2017年开始,王先生长期到国外务工,她则留在广西生活,长年的分居生活令二人感情破裂,吴女士请求法院判令二人离婚。


这起跨国离婚纠纷,不到一个星期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原来,在准备起诉资料的过程中,吴女士向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陈梅玲表示,由于其丈夫王先生使用的是国外电话,难以拨打,二人平时一般通过微信联系。怀集法院副院长何莉珍得知后提出,诉讼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家事纠纷调解以及线上调解作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在征得吴女士的同意下,罗淑慧法官用诉讼服务中心的微信账号添加了其丈夫王先生为微信好友。经过与王先生的初步沟通,王先生同意进行诉前调解,但表示由于疫情及工作原因,无法回国处理相关事项。罗淑慧马上联系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李亥玲组成调解小组,开展诉前联调准备工作。


考虑到王先生在国外、吴女士在广西的特殊情况,为了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罗淑慧建议双方当事人以线上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由于王先生身处国外,网络受到限制,多次尝试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在线调解功能,调解小组最终决定采取三方微信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


4月12日上午,一场横跨三地的在线调解在怀集法院视频调解室拉开。罗淑慧、李亥玲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同时与吴女士、王先生取得联系。在视频调解中,调解人员在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后,引导他们对婚姻感情情况、儿子抚养、诉费承担等问题逐一达成一致意见,并隔空签订相关笔录等材料。


4月14日,怀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向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书,并发挥先行调解的诉讼费用杠杆作用收取诉费50元,切实落实诉讼费减免工作。


近年来,怀集法院积极推进多元解纷,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线上调解功能建设,其中通过线上调解方式成功调解案件5件,调解成功率为49%。


微信群文字调解为听说障碍人士解纠纷


庄严的法庭上,原告、被告准时出席,法官、书记员也已经到位,但他们却开始各自“玩”手机,飞快地在手机上打字,又不时地抬头进行眼神交流。


这奇怪的一幕,发生在3月3日的梁村人民法庭内。原来,这里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调解。


原告夏某东与被告佘某松曾同在佛山的一家公司工作,两人情同手足。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13日期间,佘某松以生活急需且其信用额度不高为由,请求夏某东在网络平台上借款,并将款项转借给他使用。同时,佘某松还承诺帮助夏某东偿还网络上的贷款。于是,夏某东一共出借40090元给佘某松;佘某松又因购买手机向夏某东再次借款5498元。


收到借款后,佘某松承诺在2020年12月30日前还清全部欠款,但最终只偿还了1400元,剩余的款项一直未偿还。夏某东多次催要欠款未果,于是向梁村人民法庭提起了诉讼。


梁村人民法庭法官助理莫颖怡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发现了双方当事人均属听说障碍人士。承办法官梁有扩为了顺利化解案件,希望能找到手语翻译人员协助。但由于怀集县尚未有听说障碍方面的手语翻译专业人员,而且涉及法律专业术语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翻译亦存在一定难度。


梁有扩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存在听说障碍,但具有一定的书面文字表达能力。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他向夏某东、佘某松提出了组建微信群组,以文字方式进行调解的建议,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当天,在梁有扩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在微信群通过文字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意见,并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与此同时,夏某东还主动提出自愿承担诉讼费用,佘某松也依约当庭向夏某东支付了部分欠款,昔日的好兄弟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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