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冷坑法庭:调解中讲法释法 说理中化解矛盾
日前,冷坑人民法庭在调解一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时,通过在调解中讲法释法,在说理中化解矛盾,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教育,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今年4月,冷坑法庭受理了一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原告陈某某是当地的一户村民,被告则是一家国有企业电网公司。原告陈某某表示,自己位于冷坑镇双甘村的房屋因电网施工被拆除,要求电网公司赔偿他人民币366万元的经济损失。
冷坑法庭依法受理案件后,马上把案件材料送达双方当事人。被告电网公司在收到起诉状之后与法庭沟通,希望能由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约定了调解时间后,被告电网公司特意派遣四名员工从广西驱车来到冷坑法庭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冷坑法庭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辩解意见,发现由于被告电网公司只是电网的运营维护方,而不是拆除原告陈某某房子的当事人,所以针对原告陈某某提出的起诉,被告电网公司存在主体不适格的情况。在调解中,冷坑法庭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原告陈某某讲解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帮助陈某某重新确定适格的被告,减轻了他收集证据的难度。
经过调解,原告陈某某主动表示先撤诉,待理清法律关系与确定适格的主体再寻求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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