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224民初1736号 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1224民初1736号
陈立初: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长鸿彩钢夹芯板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永权、被告陈立初(男,197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蚝一一巷55号,已于2013年迁往香港特别行政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2022)粤1224民初17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项271349.3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工程款项的违约金30566.58元,以271349.35为基数按照年3.8%计算,从2019年5月24日计算至起诉之日(暂计至2022年5月10日)为30566.58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原户籍信息已注销,并已迁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本案属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本院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2022)粤1224民初17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
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1室;联系电话:0758-55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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