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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224民初1736号 公告

  • 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2-12-12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1224民初1736

陈立初

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长鸿彩钢夹芯板有限公司与被告张永权、被告陈立初男,197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蚝一一巷55号,已于2013年迁往香港特别行政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2022)粤1224民初17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工程款项271349.35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延期支付工程款项的违约金30566.58元,以271349.35为基数按照年3.8%计算,从2019年5月24日计算至起诉之日(暂计至2022年5月10日)为30566.58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原户籍信息已注销,并已迁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本案属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本院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2022)粤1224民初1736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移送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                      

怀集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1室;联系电话:0758-55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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