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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 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3-06-09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的学历人员,法律专业优先。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无犯罪记录;

4、学科、学历及相关经验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办公技能,熟悉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每分钟不少于45字;

6、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怀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肇庆市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112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下载填写《怀集县人民法院招录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并携带以下资料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及学位验证报告(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3)个人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4)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请自行张贴报名表)。

上述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5、资格审查和打字速度测试:我院工作人员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电脑打字速度测试,电脑打字测试速度达到报考岗位相应要求(中文正确录入不少于每分钟45字),才能按另行通知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招聘程序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且打字测试合格的人员,由我院统一安排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等。笔试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考试开始10分钟后未到人员视为放弃笔试。

2、面试。

由我院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照实际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我单位通知,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考察聘用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院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等方面组织考察。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怀集县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未录用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除外)的总成绩,本院予以保留一年(以面试成绩公布时间起算)。一年内本院招聘相同职位人员,可以按本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递补录用,也可另行组织招聘考试进行录用。本院决定另行组织招聘考试的,本次成绩不再保留。本院对是否递补有最终决定及解释权。不愿接受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7、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辅助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人均约4.2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的标准统筹计发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90%发放,工龄满一年享受年休假。(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试考核,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同时需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8-5531454;咨询时间: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怀集县人民法院

2023年6月9日

附件:

2(报名表)怀集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录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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