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网络直播庭审活动
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
我院首次网络直播庭审活动
加强与县纪委沟通协作,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到庭旁听庭审
6月14日上午,我院对被告人植秀威涉嫌受贿罪一案的庭审,首次在我院官方网站庭审直播平台、公众微信号直播间以及怀集县广播电视台手机台进行网络视频直播,突破地域、人数限制,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随时随地主动旁听庭审的可能,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此次直播成为我县法院应用网络技术、践行司法公开的又一新起点。
一、高度重视,准备充分
我院高度重视这次网络直播庭审活动,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同志从案件选择到设备调试等细节,都一一详细了解,并多次与相关业务庭室、行装科、研究室等部门召开研讨会,要求各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把关,确保万无一失。今年初,我院就完成了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系统的建设工作,为庭审网络直播打下了坚实基础。这次庭审直播整个庭审直播画面流畅稳定,声音清晰,有效地公开了庭审全过程,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直观了解法院的庭审工作。
二、多平台、多渠道观看
我院互联网官方网站庭审直播平台是这次庭审直播的主要平台,观众除了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直接登录该网站进行直播观看外,还可以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实时观看。由于网站直播平台容量有限,为确保所有观众都能观看直播,我院还邀请怀集县广播电视台手机台参与现场直播,利用手机台积累的“粉丝”扩大影响力。本次庭审网络直播吸引较多群众的关注,据统计,庭审直播结束时,累计15138人次进入直播平台和怀集手机台直播间观看庭审直播。截止6月15日中午,有245552人次通过回放的形式在怀集手机台观看了整个庭审视频;怀集电视台、新怀集报社等媒体也对本次庭审直播进行了采访和新闻报道,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传递法院正能量,树立司法权威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
在庭审直播开始前,我院通过门户网站、本院微信公众号、怀集县委“怀集发布”微信公众号、怀集领域网等多个平台对本次庭审直播进行直播预告,引导群众关注直播,营造了巨大的声势,让网络庭审直播活动深入人心。由于案件涉及职务犯罪,县纪委还要求各乡镇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及时观看庭审直播,接受廉政教育。在庭审直播结束后,怀集广播电视台手机台将庭审视频上传到视频平台,让未能及时观看本次庭审直播的群众回看庭审、重温正义。
四、加强协作,增强教育效果
近年来,我院一直与县纪委加强沟通合作,将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有关干部集中旁听庭审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庭审教育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植某威任诗洞镇龙凤村委会支书兼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办理龙凤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申领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或间接向该村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索取手续费合计人民币共74500元。案发后,被告人植某威将52000元退给相关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植某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该村危房改造扶持资金过程中,直接和指使该村其他干部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收取手续费,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由于案件的被告人曾任村委会干部,开庭当天,县纪委组织刚通过换届选举新任的的70名村居两委干部到场旁听,通过现场庭审、现场观看、现场教育,使广大村居两委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更多地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同时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增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提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惩处一人,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网络直播是以审判为中心,包括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实施查明在法庭、辩论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均能通过庭审网络直播使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有更为直观的认知。庭审直播也是对办案法官综合素质的一次考验,更是对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检验手段。
通过网络直播来呈现庭审全过程,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司法需求,也有利于促进庭审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庭审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继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之后大力推进的司法公开重点工作,已列入我院今年阳光司法工作要点。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打造智慧法院,构建阳光司法机制,逐步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不断扩大庭审视频直播的案件数量,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