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热情服务促和谐
诉前调解化纠纷,热情服务促和谐
——怀集法院诉前调解物业纠纷系列案件获当事人赠锦旗
12月6日上午,某A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林女士和劳女士走进怀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印有“诉前调解化纠纷,热情服务促和谐”字样的锦旗送到立案庭庭长梁雁飞和副庭长邓月圆以及特邀调解员谢实弟的手上。
原来,这两位女士是某A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她们是代表公司向诉讼服务中心赠送锦旗,向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达谢意,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给予高度好评,同时,对我院创建多元纠纷化解工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半个月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某A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起诉怀集县某A商住小区的21户业主,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梯维护费及违约金等请求。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在收到起诉状后,了解到该21起案件均系诉讼标的小、民事法律关系简单的案件,如走诉讼程序,不仅诉讼周期长,程序繁琐,且原告公司与业主对簿公堂,可能导致双方本来就紧张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既不利于原告公司后续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业主享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考虑到该类案件虽然诉讼标的小,但涉及面广,如处理不好则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诉讼服务中心决定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征求原告同意后,中心将这21起件案件委托了本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室的特邀调解员谢实弟同志进行调解。
谢实弟同志经多种渠道,与其中10名户主取得了联系,他们都愿意接受诉前调解。之后,经向双方当事人内心释法明理,分析纠纷对双方可能产生的不利因素和造成的影响,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该10名户主也快速将拖欠的物管费付清。接下来,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对另外11户主正在通过各种渠道想办法联系到他们,将继续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功,也快速转入诉讼程序立案受理。
目前,我院诉调对接工作室受理案件55件,其中,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30件,均已自动履行完毕。调解不成功25件,已转入诉讼程序立案受理。
诉前调解,能够大大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机制,是怀集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他们将不忘初心,持之以恒,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服务工作,争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实惠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