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民初2291号公告
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1224民初2291号
黎树荣:
本院受理邓桂香、邓芷眉、邓芷青、邓蕊方、梁少桃与被告黎树荣(男,汉族,住广东省怀集县诗洞镇六苏村委会凤吊村008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各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共567091.23元;二、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希望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怀集县人民法院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向群路112号综合审判庭(1)室 联系电话:0758-55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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