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224民初2320号公告
广 东 省 怀 集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1224民初2320号
舒占红:
本院受理原告怀集县新蓝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舒占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49665元、税费7489.95元及利息(利息以249665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按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项暂计为257154.95元。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日
联系方式:综合审判庭 电话:(0758)5530408
联系地址: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112号,怀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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