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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赔偿双方各执一词 法院为受害方依法争得赔偿

  • 来源:西江日报
  • 发布时间:2012-09-12 00:00:00

谢谢法院领导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让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依法保护了我们弱势群体,使我们及时得到赔偿款,解决了我一家的困难。近日,当手捧着怀集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付款支票,激动的原告刘岗(化名)由衷地说出了一席感谢话。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刘岗的妻子王莺(化名)是怀集县环卫所的临时工。去年1023日,王莺在怀城镇登云亭气象局路段做环卫工作时,被从高处突然跌落的属于某公司的电缆线杆砸倒在地受伤,后送县人民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因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刘岗一家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70多万元。
  起初,该公司认为,通信线杆突然倒塌,没有人亲眼见到线杆或线路砸伤王莺,而且线杆倒塌的原因不明。该公司以上述理由要求查清事实而不同意赔偿。
  针对该案的争议焦点,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经查明指出,某公司的线路中有电缆钢线,线杆突然倒塌后,形成的重大冲击力,且线杆倒下响声一过,附近就有群众发现王莺倒在线路下受伤。另外,王莺的死因经法医鉴定系钝器致伤颅脑而伤重死亡,公安机关调查报告认定王莺是该公司的线路击中伤重死亡。
    
刘岗没有工作和收入,他和王莺生有两个孩子,均在小学读书,做环卫工的王莺是家中的经济支柱。王莺的死使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如果赔偿款不能及时兑现,这个家庭将出现生活困难。
  为了使案件得以妥善解决,让受害人尽快得到赔偿。怀集法院领导多次约请某公司怀集分公司的负责人到法院协商解决方案,并要求主审人专门致函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动员其积极配合法院协调解决,落实赔偿。
  经过耐心、细致、艰苦的调解和释法工作,该公司的省、市、县三级分公司负责处理该案的工作人员,从不理解到理解法律责任、理解法官做调解工作的苦心、理解原告方所面临的困境,从而积极参与协商并接受法院提出的赔偿调解方案,双方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某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王莺亲属赔偿款48万元,并由用人单位在原承担医疗费、丧葬费10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补偿2万元,合共60万元给刘岗一家。
  一起复杂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这样圆满结案。领到赔偿款时,刘岗代表全家表示,对赔偿方案和赔偿额,他和他的家人都非常满意。刘岗一家并特意给怀集法院送来写有为民解忧,廉洁公正内容的锦旗和感谢信。

                                              西江日报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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