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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恩要求人民法庭窗口服务要更加便民、利民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2-19 00:00:00

谢天恩新年慰问人民法庭干警:

人民法庭窗口服务要更加便民、利民

 

278日,新年上班伊始,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带领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莉珍、伍敏,轻车简从,深入梁村、冷坑、永固、凤岗法庭慰问在岗干警,并就人民法庭如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部署。

 “法庭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去年四个人民法庭年总结案数1232宗,占全院总结案数的四成多。因此,法庭的法官一定要树立起质量意识,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谢院长表示,人民法庭是法院的窗口,直接面对群众,法庭的窗口服务工作要更加便民、利民,要千方百计为方面群众办理涉诉事项提供便利。人民群众对法庭的满意度高,对法院的满意度就高。

谢院长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他要求各人民法庭干警:一要加强政治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主要领导关于践行群众路线的讲话精神。二要积极参与。要热情接待群众,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善于与人民群众沟通,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对前来立案的人民群众要热情引导,认真讲解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群众满意而归;挂点镇(乡)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法官要认真落实挂点工作制度,每月至少到维稳中心上一天班接访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驻村(居)委会的法官要定期到村(居)委会上班,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对涉诉困难的群众要上门服务。法官驻村工作是肇庆中院根据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需要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新时期政法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益探索,驻村法官必须站在服务人民群众、加快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维护杜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落实。三要求真务实、突出法院特色。要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突出人民法院从法律方面服务群众的特点,解决人民群众在法律诉讼方面的问题、纠纷,使他们不用进法院也可以“打”一场公平、合理的“官司”。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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