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我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4]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粤发[2014]2号)、肇庆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怀集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7份文件精神。传达了
随后,会议讨论决定了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活动督导小组。决定成立怀集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黄钧福,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剑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掌握进度、宣传报道、总结报告、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反馈情况。成立怀集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寿侠任组长,工会主席、立案庭庭长梁雁飞为副组长。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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