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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 来源:怀集县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2-19 00:00:00

我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18下午,我院召开第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体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委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4]4号)、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在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13]8号)、广东省第二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粤发[2014]2号)、肇庆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怀集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等7份文件精神。传达了217召开的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书记江森源等县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

随后,会议讨论决定了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活动督导小组。决定成立怀集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谢天恩任组长,党组副书记黄钧福,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剑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掌握进度、宣传报道、总结报告、推广经验、发现问题及反馈情况。成立怀集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寿侠任组长,工会主席、立案庭庭长梁雁飞为副组长。

    同时,会议讨论决定了《怀集县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方案”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认真贯彻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从我院的实际出发,结合“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和“队伍建设强化年”、“廉洁司法教育”等活动,引导干警增强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形象,为把我县早日建设成为肇庆城市副中心提供公证、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编辑:梁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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