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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怀集法院:邻里纠纷无小事 强制执行护稳定

  • 来源:原创
  • 发布时间:2021-09-04

日前,怀集法院对两起涉邻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申请执行人孔某就和被执行人孔某是邻里关系,两家之间有一条南北走向的生活通道,多年来申请执行人孔某就一直借此通道出入。2008年,被执行人孔某在重建房屋的同时,把该通道部分垫高并占据。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执,孔某就向法院提出起诉。怀集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孔某拆除占用原双方通道小路上所修建的增高部分建筑物,恢复通道小路原状。

判决生效后,孔某拒不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考虑到案件涉及相邻关系和睦相处问题,为避免激化矛盾,执行干警一方面做申请人执行人孔某就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孔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实地走访勘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孔某强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执行。

在人大代表、镇村干部的见证下,怀集法院执行局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一个旁观群众在试图进入执行现场,帮被执行人辩护、妨碍执行。执行人员采取妥善措施,经过耐心释法和思想教育,最终执结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执行人石某任与被执行人石某书是同村同姓兄弟。两家人因为建房一事发生纠纷,随后被执行人石某书一时冲动,用斧头把石某任家屋角损坏,并砌起围墙把损坏屋角围蔽,阻止石某任等进入。怀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判决石某书在限期内对被损坏的房屋屋角进行修复、恢复原状。然而,判决生效后,石某书迟迟未履行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怀集法院向被执行人石某书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向他进行法律宣传和解释说服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石某书仍拒不履行本案义务。为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怀集法院决定对该案强制执行。

怀集法院执行局在当地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协助下,依法对被损坏的房屋屋角进行了修复。同时,再次从情、理、法多维度对被执行人石某书家属进行解释和劝说,提醒他们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因一时冲动损坏他人利益,破坏邻里关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此类案件审判和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怀集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强化执行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真正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用实际行动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通过这类执行行动,彰显了法律权威,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有获得感,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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