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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农民工兄弟回家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4-01-25 00:00:00
                               何娟  梁兆周  彭汉文
原文地址: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01/25/content_76058.htm?div=-1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两级人民法院集中执行骨干力量加大对欠薪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确保到法院申请执行欠薪案件的农民工兄弟过上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

    执行威慑,失信单位乖乖缴清欠款

    几个月来,为了讨回薪水,阿明用尽了一切办法,哭、求、吵、闹,欠薪单位不为所动,他始终无法拿到应得的工资。

    35岁的阿明是广西合山的一名农民。2011年初,阿明受怀集县某民营医院雇请参与室内外水电安装工程,完工后,医院方未能支付阿明的工资款29610元。在怀集县有关部门协调下,同年7月,医院与阿明签订了代付款协议书,约定在2011年9月前分期付清。然而,医院失信了。

    2013年7月22日,阿明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院,由于证据充分,法院很快就判决下来了。但是医院方却玩起了诉讼规则游戏,他们在判决生效前一天上诉,利用诉讼程序时间尽可能地拖延支付欠款。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怀集县人民法院的判决后,阿明于2013年11月26日申请执行,执行法官苏少华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执行工作,并多次动员医院方尽快支付欠款,但是医院方仍然无动于衷。

    苏少华按规定冻结了医院的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媒体公开,这下医院方急了。冻结当天,医院方面将欠款及诉讼费、执行费汇进了法院执行账户。

    强制执行,三年未付薪水一朝付清

    2010年4月,拥有蔬菜种植技术的老黄被怀集县大岗镇某现代农牧业开发公司雇请前来从事种菜技术指导工作,月工资4000元。然而,直至2013年3月老黄离职,公司除了发给老黄伙食费外分文未支付,累计拖欠工资达73000多元。公司与老黄在6月份签订了付款协议书,承诺在6月底前付清,但直至8月,公司仍然拖欠老黄工资29000多元。

    2013年9月,老黄向怀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仲裁委裁定公司方应支付给老黄工资29100元及违约金6653元。

    仲裁结果生效后,老黄向怀集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公司说其经营不善、天气冷种出的菜卖不掉等等。

    执行法官黎佩飞调查发现,公司运作正常,是有能力支付老黄的工资的。黎佩飞严肃地指出了公司拖欠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并责令公司限期付清欠款。

    公司的负责人在执行法官面前信誓旦旦,但每次许下的付款承诺却遥遥无期,迟迟不肯兑现。为此,执行法官办理好了查封手续,准备查封公司的资产,并拟对公司罚款10万元。

    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两次将欠款交到了法院。

    据统计,2014年春节前,肇庆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申请执行民工工资案件40宗,目前已经执结31宗,其中怀集县人民法院受理的2宗执行民工工资案件全部顺利执结,剩余9宗也争取在春节来临前执结,力求切实保障民工兄弟的权益,让民工兄弟过上一个幸福快乐的马年春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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